關於舉辦學習《循環經濟促進法》電視大賽的函

發改辦環資[2008]25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人大環資委(相關委員會)、環保局(廳),國務院有關部門辦公廳: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循環經濟促進法》,該法將於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更好地普及和宣傳我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動員全民進一步提高認識,營造實施《循環經濟促進法》的良好社會氛圍,調動各方參與循環經濟建設的積極性,國家發展改革委、全國人大環資委、環境保護部定於2008年11月—12月舉辦學習《循環經濟促進法》電視大賽活動。
該活動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所屬的中國經濟導報社設立學習《循環經濟促進法》電視大賽組委會,具體工作由組委會承擔。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全國人大環資委辦公室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