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整風和幹部參加勞動

這樣一來,黨和民眾就打成一片了,主觀主義,官僚主義,老爺作風,就可以大為減少,面目一新。

原文

關於整風和幹部參加勞動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各省(市)委、自治區黨委,中央一級部委及黨組:

現在正在全國範圍內進行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這個重大問題的公開討論中,這個討論可能延長几個月。黨的整風指示[1],日內即可發出,即以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為主題,發揚正確的思想作風,糾正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宗派主義的錯誤的思想作風。黨的另一通知[2]日內也可發出,這個通知提倡縣、區、鄉三級黨政主要幹部,凡能勞動的,每年抽一部分時間下田參加生產,從事一小部分體力勞動。縣以上各級黨政軍主要幹部(不是一般幹部),凡能勞動的,也要這樣做,每年以一部分時間,分別下田、下工廠、下礦山、下工地或者到其他場所,和工人農民一道從事可能勝任的一小部分體力勞動(哪怕是很少一點)。這樣一來,黨和民眾就打成一片了,主觀主義,官僚主義,老爺作風,就可以大為減少,面目一新。此外,請你們注意,對黨與(一)工人、(二)農民、(三)學生、(四)解放軍戰士、(五)知識分子、(六)民主黨派、(七)少數民族等七個方面之間所存在的各項具體矛盾,分別召集會議,加以分析研究,使自己心中有數,由盲目到自覺,以便有根據地說服幹部和民眾。現將湖北省委關於農村人民內部矛盾材料[3]一件發給你們閱讀,以為參考。本件及四月十九日電報[4]均請轉發縣級、軍隊的團、城市工廠和學校的黨委。

中央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注釋

[1]指中共中央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七日關於整風運動的指示。這個指示在同年五月一日《人民日報》發表。

[2]指中共中央一九五七年五月十日關於各級領導人員參加體力勞動的指示。這個指示在同年五月十五日《人民日報》發表。

[3]指新華社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三日發的關於湖北省農村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報導。報導說,目前農村中存在的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主要是:一、農業合作社內領導不民主、財務不公開、分配不合理,引起民眾不滿。二、一些幹部對民間的迷信活動和宗教問題處理不當,引起農民鬧事。三、在占用漁場、畜牧場、林場、茶場、小礦山及農田等問題上,國家與當地民眾發生利益糾紛。四、地方幹部與轉業軍人相處不好,發生糾紛。五、城鎮中學政治空氣薄弱、校風校紀不正,引起廣大師生和學生家長對政府和學校領導嚴重不滿。有些學校領導官僚主義和宗派主義嚴重,引起學生鬧事。六、幹部高高在上、脫離民眾,加深了人民民眾與領導者之間的矛盾。

[4]指中共中央一九五七年四月十九日關於檢查對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討論和執行情況的指示,及本卷第292――293頁《限期將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討論和執行情況報告中央》一文。

背景材料

在20世紀50年代後期,發生了一個當代中國史上的重大事件:國家將上百萬幹部下放農村、工廠,參加體力勞動。然而,長期以來,這段歷史在共和國史書中甚少提及,或語焉不詳。近年來,一些親歷過下放勞動的幹部的回憶錄逐漸問世,使我們對這段歷史有了更全面的認識。

讓幹部參加體力勞動成為鞏固的制度 始於1957年的幹部下放勞動,同毛澤東突出強調通過幹部下放勞動以克服官僚主義、密切黨群關係密不可分,是在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大力推動下完成的。

讓幹部參加體力勞動成為鞏固的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選擇了國家主導型的趕超發展戰略和高度集中的計畫體制。這種體制在使國家迅速得到恢復和發展的同時,也造成了權力高度集中以及由此派生的官僚主義問題。毛澤東充分估計到官僚主義的嚴重危害,把反對官僚主義當成貫徹民眾路線、密切黨群關係和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問題。除了開展經常性的整黨整風外,毛澤東特彆強調通過幹部下放勞動以克服官僚主義、密切黨群關係的意義。

1957年2月27日召開的最高國務會議上,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報告中一再強調:要精簡機構、下放幹部,從而“使相當大的一批幹部回到生產中去”。

4月27日,毛澤東在為中央起草的《關於整風和黨政主要幹部參加勞動的指示》中,把整風與黨政主要幹部每年抽一部分時間下鄉勞動並列,作為反對主觀主義、官僚主義,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主要方法。

5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由毛澤東審定的《關於各級領導人員參加體力勞動的指示>。《指示》中提到:各級領導幹部參加體力勞動,使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逐步結合,是發揚我們黨聯繫民眾、艱苦奮鬥這個優良傳統的一個制度。為此,中央要求:凡是能夠參加體力勞動的各級幹部都應該每年抽出時間參加體力勞動。

1958年2月28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下放幹部進行勞動鍛鍊的指示》,把下放幹部作為在和平環境中整頓作風、改進工作、改造幹部思想、提高幹部和知識分子政治覺悟和實際工作能力的根本措施,要求將下放幹部同改革體制、緊縮機構、減少人員、加強基層結合起來,下放幹部的主要方向是上山下鄉,參加農林業勞動。中央預計用10年時間,經過幾次輪換下放,幹部隊伍和國家機構將得到全面鍛鍊和改造。

1958年9月25日,中共中央頒布《關於幹部參加體力勞動的決定》,要求“各機關、部隊和各企業、事業單位的全體工作人員,除年老有病不能參加體力勞動或者只能參加輕微的體力勞動的以外,每人每年必須用至少一個月的時間參加體力勞動”,參加體力勞動的人員範圍進一步擴大到幾乎所有幹部。

1959年2月12日,中共中央又發出《關於堅決貫徹執行“各級幹部參加體力勞動的決定”的通知》,重申1958年9月的決定,並進一步規定:“凡是沒有經過勞動鍛鍊、缺乏基層工作經驗而又有條件參加體力勞動的幹部,特別是青年知識分子幹部必須繼續分批下放進行勞動鍛鍊。……縣級以上機關幹部和企業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每年應該一次或幾次離開工作崗位,和工農民眾一起參加短期的體力勞動。”《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和各單位對中央關於幹部參加體力勞動的決定長期貫徹執行下去,“成為鞏固的制度”。

幹部下放勞動制度從1957年開始執行,到1960年執行了3年。爾後,幹部大批下放農村勞動暫時終止,代之以支援農業等名義到農村短期勞動。在大規模的城市人口精簡過程中,有一部分幹部特別是一些被打成右派的幹部被當作剩餘人口遣返或下放農村,這些人的身份也隨之從幹部變為農民。留在城市的幹部則以機關勞動為主,許多人在從事種菜、種糧、養雞養豬等生產自救性的勞動。

有計畫、分批次地推進百萬幹部下放勞動 按照中央要求,下放幹部的工作由各級黨委統一領導,各級黨委建立專門管理下放幹部工作領導小組。各單位下放幹部由黨委統一安排下放地點和單位。下放的幹部受當地黨組織的領導,他們的組織生活及政治學習也交由當地黨組織負責管理;與此同時,原單位也同他們保持經常的聯繫,了解他們的情況,關心他們的生活。當時在下放幹部中,還配備了少數領導骨幹,到下放幹部所在的縣、區、鄉擔任適當的職務,負責協助當地黨組織管理下放幹部的工作。下放幹部嚴武在《難忘“故鄉”情》中披露:1958年武鋼下放1000餘名幹部,其中3名領隊進入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其餘全部由縣委統一安排到農民家落戶,與農業社員同吃同住同勞動。

有計畫、分批次地推進百萬幹部下放勞動

全國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都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了關於幹部下放勞動的各種規定和計畫。譬如,中央國家機關成立中央國家機關幹部勞動生產辦公室,統一製作了“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加體力勞動情況月報表”和“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加體力勞動情況統計表”等,要求各單位按照月、半年和年度統計參加體力勞動的幹部人數等情況,按期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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