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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中管局、國務院醫改辦《關於印發開展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畫試點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衛人發〔2013〕35號)檔案精神,2014年在安徽、湖南、四川、雲南四省開展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畫試點工作。現就特設崗位全科醫生招聘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崗位設定
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是針對基層(鄉鎮)全科醫生和執業醫師緊缺的問題,在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專門設定,並將所聘全科醫生派駐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非常設崗位,服務期限4年。四個試點省崗位數為安徽220個、湖南200個、四川200個、雲南460個。在鄉鎮衛生院承擔以下工作職責:
(一)承擔預防保健、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病人康復與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與管理等連續性、綜合性、一體化服務。
(二)承擔專科疾病的識別、轉診以及危重情況的應急處理任務。
(三)作為全科醫生團隊的領頭人,幫助和指導團隊其他醫務人員提高業務水平,與居民簽約一定期限的服務協定,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係。
二、招聘對象及範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中國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服從安排。
(三)具備用人單位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身體健康。
(四)特崗全科醫生還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且執業範圍註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
2、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僅限臨床和中醫類別),經過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下同)認可的全科醫生規範化培養、轉崗培訓或崗位培訓並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
3、具有二級以上醫院工作經歷和執業醫師資格(僅限臨床和中醫類別),從事臨床醫療工作2年以上,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
(五)本次特設崗位全科醫生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程式進行。具體招聘崗位、報名和考試考核辦法等請詳見各省發布的招聘公告。
三、人員管理
招聘的特崗全科醫生由縣衛生局統一管理,派駐至指定的鄉鎮衛生院開展診療工作。
特崗全科醫生聘期為4年,上崗前必須註冊為全科醫生,縣衛生局負責按程式辦理受聘特崗全科醫生的執業醫師註冊手續或執業地點、範圍變更手續。
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的戶口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或原單位管理。
特崗全科醫生人事檔案可由服務所在地的縣人才服務機構代理,黨團關係轉至所服務的鄉鎮衛生院。
特崗全科醫生的日常管理、績效考核(平時考核)工作由所在鄉鎮衛生院負責,年度考核工作由縣衛生局負責。對考核不合格者,應當按照規定程式調整工作崗位、降低工資待遇,直至解除聘用契約。
四、激勵與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薪酬待遇標準為平均每人每年6萬元(含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繳費),其中:執業醫師不低於每人每年6萬元,執業助理醫師不低於每人每年5萬元,可適當提高到邊遠、貧困鄉鎮衛生院服務全科醫生工資待遇。
(二)生活待遇。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服務單位要為全科醫生提供相應的周轉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三)服務期滿安置。特崗全科醫生4年聘用期滿,可回原單位工作;鼓勵其繼續在鄉鎮衛生院工作,對於聘期內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願長期紮根鄉鎮衛生院服務的特崗全科醫生,經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由所服務的鄉鎮衛生院按有關規定正式聘用,將其納入鄉鎮衛生院常設崗位管理;對於聘期內工作業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特崗全科醫生,鄉鎮衛生院可按有關規定將其聘任到領導崗位;考核優秀的,可優先進入縣級公立醫院醫院工作,執行屆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政策。
(四)職稱晉升。特崗全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的工作時間,計算為城市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前,到基層累計服務的時間。經過規範化培養的全科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請職稱晉升,並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到全科主治醫師崗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放寬外語要求,論文不作硬性規定,將服務數量、服務質量、民眾滿意度評價等作為特崗全科醫生晉升職稱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