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瑪咖粉作為新資源食品的公告

《關於批准瑪咖粉作為新資源食品的公告》是2011年5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發布的一份公告。

2011 年第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批准瑪咖粉作為新資源食品。新資源食品的生產經營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瑪咖粉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屬檔案 瑪咖粉

中文名稱 瑪咖粉
拉丁名稱 Lepidium meyenii Walp
基本信息 種屬:人工種植的瑪咖(十字花科獨行菜屬) 食用部位:根莖
生產工藝簡述 以瑪咖為原料,經切片、乾燥、粉碎、滅菌等步驟製成。
食用量 ≤25克/天
質量要求 性狀 淡黃色粉末
蛋白質含量 ≥10%
膳食纖維含量 ≥10%
水分 ≤10%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嬰幼兒、哺乳期婦女、孕婦不宜食用。 2.食品的標籤、說明書中應當標註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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