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科學規劃引領
2016年3月前,編制完成全省現代職業教育發展專項規劃。2016年6月前,各設區市完成區域現代職業教育發展專項規劃編制工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發改委、經信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下同)
整合辦學資源,明確辦學定位,核定辦學規模,科學分類管理,做專、做特、做優職業院校。2015年啟動實施示範性現代職業教育院校建設工程。(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廳)
各縣(市)至少要辦好1所中等職業學校;每個設區市辦好至少1所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和若干所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到2020年,建成5所示範性套用型本科高校、本科套用型人才培養專業體系、10所示範性現代高等職業院校、50所示範性現代中等職業學校。(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教育廳、人社廳、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廳)
2015年底前,出台推進職業院校專業群對接產業群的意見,啟動實施服務產業特色專業建設工程。到2020年,建成10個對接產業的專業群和350個服務產業的特色專業,其中套用型本科專業150個、高職專業100個、中職專業100個。(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廳)
二、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2016年3月前,出台中等職業學校與技工學校統籌發展的指導意見,統一招生政策、學籍管理、教學管理,統一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統一安排專項資金、培訓項目及經費,統一學校設定標準、評估標準和教育質量監控制度。2017年,實現中等職業學校與技工學校同政策、同待遇、同發展。到2020年,建設2~3個資源共享的職業教育園區。(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發改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015年底前,出台中等職業教育達標學校指導意見,推動中等職業學校按照示範、優質、達標等標準分級建設。2016年3月前,各設區市確定達標建設任務和實施方案。2018年,實現中等職業學校達標全覆蓋。(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發改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實行高等職業院校“一校一策”目標管理。2016年底前,完成與高等職業院校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2016年起,逐年增加行業性高等職業院校行業相關專業、區域性高等職業院校面向本地生源的招生計畫。行業性高等職業院校行業相關專業招生規模不少於學校年招生計畫的60%,力爭2020年達到80%。(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發改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015年底前,開展引導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套用型轉變試點工作。出台加快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結構調整最佳化的指導意見,加強套用型專業建設,大力扶持本科院校轉型發展套用型專業,到2020年,形成與產業發展高度契合、結構合理、特色鮮明的套用型本科專業體系,建成20個套用型人才培養專業集群。(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
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制度,試行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等招生辦法,逐步建立高等職業院校註冊入學制度。開展中職、專科、本科以及專業學位研究生貫通培養試點,推動套用型本科高校招收中職畢業生試點工作。到2020年,套用型本科高校招收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的比例達15%,高等職業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比例達30%。(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發改委)
2015年底前,出台職業院校聯盟建設指導意見,整合區域內的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成立學校聯盟。到2020年建成10個左右職業院校聯盟。(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發改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016年3月前,出台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互通共融的意見,各設區市建立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統一的高中階段招生平台,實行統一錄取。開展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學分互認、學籍互轉試點。(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全面實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2016年3月前,制定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雙證融通”試點實施方案;2016年秋季學期起,在高等職業院校、中等職業學校開展試點工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
2016年6月前,出台依託職業院校開展職業培訓的意見,支持職業院校開展職業培訓和參與補貼培訓。2016年起,每年培育100萬名新型產業工人和新型職業農民。到2020年,職業院校培訓在校生(折合數)相當於學歷職業教育在校生的比例達30%。(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財政廳、農業廳、民政廳、總工會、團省委、婦聯、殘聯)
2016年起,實施省、市、縣龍頭企業“一企一策”職工培訓計畫,鼓勵企業聯合或依託學校進行職工培訓教育。(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經信委、教育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鼓勵企業、學校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建立開放型雲培訓平台,對經認定的網際網路職業培訓平台,由省網際網路經濟專項資金視培訓業務量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發改委、經信委、教育廳)
對按規定獲得職業培訓結業證書或通過社會化考試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每人350元到2000元補貼。(責任單位:省人社廳、財政廳、教育廳)
鼓勵學校面向行業企業開展多形式學歷繼續教育。推進學分互換互認,逐步建立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教育學歷證書與成人高校課程之間的學分轉換制度。到2020年高等職業院校招收有實際工作經驗學習者比例達到20%。(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
三、促進職業教育與行業、產業、企業深度融合
建立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2016年3月前,出台建立行業人才需求預測制度的實施意見,每年發布一批行業人才需求預測報告,定期發布各行業就業狀況。(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發改委、經信委、教育廳、各行業主管部門)
2015年,啟動行業職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組建工作。到2020年,成立20個左右省級行業職業教育指導委員會。(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經信委、各行業主管部門)
2015年底前,出台加快推進多元投資主體共建職教集團的意見,開展多元投資主體共建職教集團培育項目遴選工作。2016年,制定省級示範性職教集團建設標準。到2020年,建設10個左右國家級示範性職教集團和一批省級、市級職教集團。(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經信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省、市屬國有和龍頭企業牽頭組建覆蓋全產業鏈的職教集團。(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國資委、經信委、教育廳、人社廳)
2016年6月前,出台校企合作促進辦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經信委)
職業院校學生到企業實習3個月以上的,可享受就業見習補貼3個月,補貼標準每月300元至600元。企業與學校合作開設冠名班、訂單班所支出的費用,可從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加大職業教育教學方法和內容的改革力度。開發一批與我省主導產業、特色產業、新興產業相關的專業教學標準和課程標準,建立課程內容隨產業發展、技術進步而更新的動態調整機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經信委)
2015年底前,出台關於加快推進現代學徒制的意見,每年遴選一批現代學徒制典型案例。對於實行現代學徒制培養的在校生由企業給予生活補助。政府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經費補助企業,從職業教育專項經費中安排經費獎補學校。到2020年,遴選確定150個現代學徒制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廣。(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經信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四、充分發揮就業指揮棒作用
2015年底前,完成學生在校期間就業指導和服務職責的調整工作。(責任單位:省委編辦、教育廳、人社廳)
加強創新創業和就業教育,設立省、市、校創新創業教育專項資金,省教育廳每年安排不少於3000萬元。(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建立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實行職業院校專業設定“負面清單”制度,加大產業急需專業扶持力度,2015年起允許對產業急需的艱苦專業降分錄取,提高生均撥款係數。在本科三、四年級,專科二、三年級,允許學生根據緊缺產業的人才需求轉專業或調整專業方向。(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
逐步建立學校、行業企業、研究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質量評價機制。實行職業教育年度質量報告和畢業生就業跟蹤調查制度,健全學生就業情況與招生計畫、經費撥款、院校設定、專業調整等的聯動機制。增強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就業率保持在95%以上。(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經信委)
五、加強實訓基地建設
2015年底前,出台加快推進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到2020年,建成5個符合我省產業需求、有特色、有規模的省級示範性校企共建實訓基地,10個示範性公共實訓基地;實訓基地骨幹專業覆蓋率達到80%以上。(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經信委)
從2016年起每年開展省級示範性校企共建實訓基地認定工作,對認定的省級示範性校企共建實訓基地,由省經信委按照實訓基地儀器設備值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省經信委、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
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校企共辦的非營利性教學實訓場所用地,可以按劃撥方式供地。(責任單位:省國土廳、教育廳、人社廳)
依託學校、縣級職教中心、行業企業建設一批產業技工培養基地、縣級實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經費給予每個基地不少於50萬元、技能大師工作室5~1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015年,啟動公共實訓基地培育建設項目遴選工作。2016年3月前,制定示範性公共實訓基地認定標準,對經認定的示範性公共實訓基地給予每個1000萬元的獎勵。各設區市要設立專項資金支持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對符合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條件的公共實訓基地,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省經信委、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
六、加快“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
建立學校從行業企業招聘教師的制度。到2020年,職業院校新補充專業教師(含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中具有行業企業工作經歷的比例力爭達到50%。(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
2016年底前,選擇1~2個有條件的設區市或部分學校開展教師“五年一註冊試點”。(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
2015年底前,出台兼職教師管理辦法,允許中等職業學校和未實行生均定額撥款的高等職業院校將不超過總編制的30%用於自主聘請兼職教師,由同級財政按編制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核定補助經費。(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編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016年6月前,出台教師到企業實踐和“訪問工程師”進修的具體辦法;啟動遴選職業教育優秀教學團隊、職業教育名師工作室工作。到2020年,遴選500名專業帶頭人和100個優秀教學團隊,成立20個職業教育名師工作室。(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經信委)
2016年起,允許高校實驗技術人員評聘正高級實驗師,允許實習指導教師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完善教師職務聘任管理辦法。(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
七、支持民辦職業教育健康發展
探索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2016年6月前,出台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建設指導意見。(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發改委、經信委、人社廳)
完善各類學校設定標準,建立公開透明規範的民辦職業教育準入審批機制。建立政府對民辦學校的督導制度。(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
2016年3月前,出台民辦職業教育營利性、非營利性分類管理辦法,對辦學規範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可登記為事業單位法人。(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編辦、人社廳)
2016年6月前,實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高級技師等同)或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參照公辦學校相同條件教師,並按照國家規定的繳費基數標準和比例,參加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退休後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編辦、財政廳、教育廳)
2016年6月前,制定出台民辦學校教師從教津貼實施辦法。(責任單位:省人社廳、財政廳、教育廳)
八、深化閩台職業教育交流合作
支持台灣高校與我省高校聯辦二級學院,委託管理我省職業院校部分學院。委託台灣中華工程教育學會(IEET)對福建高等學校開展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到2020年新增中外、閩台合作項目50項以上。(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
實施閩台高校師資引進計畫、師資閩台聯合培養計畫。到2020年,吸引800名教師來閩任教,聯合培訓3000名本科高校、職業院校骨幹教師和管理幹部。(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
實施閩台高校聯合培養人才項目,本科層次閩台高校實行“3+1”、“4+0”,專科層次實行“校校企”培養模式。到2020年,閩台高校每年聯合培養2000名學生。(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九、強化組織領導
建立各級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常務副省長擔任召集人、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召集人的省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2015年底前,各市、縣(區)參照建立。(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把發展職業教育納入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工作目標管理,作為實績考核目標。(責任單位:省效能辦、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
2015年,啟動學校章程、理事會或董事會建設工作。到2020年,各職業院校完成制定學校章程,建立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基本建立現代學校制度。(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
開展校長聘任制改革,制定校長任職資格標準。探索建立職業院校校級領導及本科高校二級產業學院領導與企業主管雙向任職互聘機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委組織部、人社廳、經信委、國資委)
完善體現職業教育辦學特點的績效考核內部分配機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
十一、完善經費穩定投入機制
加大經費投入,2015年制定實施中等職業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年生均財政撥款水平不低於12000元,逐步達到本科院校撥款水平。2016年3月前,各設區市制定本地區高職院校生均撥款標準、中職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教育費附加不低於30%用於職業教育的政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教育廳、人社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大對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的投資。(責任單位:省發改委、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加大高等職業教育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學生的助學力度,探索建立緊缺急需、艱苦冷門專業學費減免制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教育廳、人社廳)
十二、落實扶持職業教育政策
2015年底前,出台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專門檔案。(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教育廳、人社廳)
支持學校盤活老校區,建設新校區。(責任單位:省國土廳、教育廳、人社廳)
推動企業依法履行職工教育培訓和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的責任。(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社廳、經信委、財政廳)
十三、營造良好環境
認真執行就業準入制度,實行職業資格證書與薪酬掛鈎制度。(責任單位:省人社廳、國資委、經信委、各行業主管部門)
加大宣傳力度,開展職業教育活動周活動,表彰先進,樹立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