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市政府各部門網站建設的指導意見

關於加強市政府各部門網站建設的指導意見

為了加強市政府各部門公眾信息網站(以下簡稱政府部門網站)建設,適應市政府政務公開、職能轉變和為社會服務的需要,根據市政府電子政務建設規劃、《哈爾濱市政務公開規定》和《哈爾濱市公眾信息網網站暫行管理辦法》,現對各部門網站建設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各部門網站建設提出如下指導意見如下:

一、我市政府部門網站建設現狀

近幾年,在市政府電子政務建設規劃指導下,市政府各部門網站建設有了很大發展,特別是近兩年,各部門重視和加強了網站工作,政府部門網站由二十幾個增加到目前的54個,各區縣(市)政府也普遍建立了公眾信息網站,使我市政府公眾信息網面貌有了很大改善,在我市政府政務公開和職能轉變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總體上看,政府各部門網站建設和發展還很不平衡。根據第二屆哈爾濱市政府公眾信息網最佳網站評選,公眾和專家對各網站的測評,各部門網站大體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優秀網站。網站結構、頁面布局合理有序,欄目設定規範;各類信息全面、準確,查詢方便;網上辦公事項全面,管理規範,初步具備互動功能。此類網站約占總數的三成。例如市人事局、財政局、信息產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開發區等部門網站。較好網站。網站結構、頁面布局比較合理,欄目設定基本齊全;信息發布比較全面、及時;網上辦公事項基本齊全,互動性較差(單向互動)。此類網站約占總數的三成。較差網站。網站結構簡單,頁面布局和欄目設定不夠完整合理;信息不全面,更新不及時;不具備網上辦事功功能。此類網站約占總數的四成。

部分部門網站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網站結構簡陋,頁面布局無序、製作粗糙;二是欄目設定不合理、不規範,定義不統一,無關欄目、虛設欄目和缺設欄目問題並存;三是信息發布不全面,隨意性強,政策法規信息不完整,審批和服務事項不規範,動態信息時效性差,文體不規範,文字質量差;四是網上直接辦事功能差,有的不具備基本的查詢服務功能;五是網站技術支持不足,工作人員不適應;六是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實,運行維護無保障。政府部門網站存在的這些問題,影響了政務公開和為企業、為公眾服務,必須認真加以解決。

二、政府部門網站建設的目標和要求

根據我市電子政務建設和政務公開的要求,市政府部門網站應該建設成為該部門“政務公開的喉舌,政策諮詢的嚮導,公眾辦事的平台,社會監督的視窗”。市政府部門網站建設要貫徹國家和省、市關於電子政務、政務公開和網際網路管理的有關法律規定,要根據全市電子政務建設的總體規划進行,堅持“以用戶為中心,以需求為導向”的宗旨,實行統專兼顧、以人為本、雙向服務、互聯互通的原則。2004年,對政府部門網站建設總的要求是:通過調整、修改、完善或重建網站,改善網站結構,規範欄目設定,完善政務信息,提高時效性,強化線上服務功能,使優秀網站比例達到60%以上,基本消滅較差網站。

加強政府部門網站建設的要求:

1、改善結構和布局。要合理確定網站結構和首頁布局,根據需要設定界面、功能和欄目。從首頁到末頁,一般以三層界面為宜。要簡化界面連結,強化導航服務,工作關係密切的網站要實現互聯互通。要按統一要求設網站標識和名稱(哈爾濱市XX局(委員會、辦公室)。各級頁面寬度設定以螢幕本寬為限。標題、正文的字型、字號、顏色、行距、行長要符合人的閱讀習慣和需要(可參照《中國·哈爾濱》網站)。

2、規範欄目設定。欄目設定要合理有序,風格統一。一級欄目要在網頭之下橫排,重要欄目必須在首頁顯示,以主次為序排列。統一欄目作為必設欄目要按統一要求設定,按規定定義填加信息;專業欄目由各部門根據部門(行業)工作需要設定,要體現部門和行業特點。按要求缺少的欄目要增加,虛設欄目、與部門工作無關的欄目,要予以刪除或整合。

3、提高信息質量。認真貫徹《哈爾濱市政務公開規定》,第八條規定的13類政務事項,應全部上網發布。各類信息發布,要做到內容全面、完整、及時,文體規範、內容適當、時效性強。政策法規等規範性檔案要按國家、省、市分類排列;動態類信息要以反映本部門(行業)工作情況為主,每月發布20條以上,並註明發布日期;服務類信息(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服務事項)要按市編委確定的部門職能發布,不得擅自增加或減少。每個事項都必須做到內容準確、完整(許可項目名稱、依據、條件,辦理程式、收費依據及標準、辦理時限)。

4、強化線上服務。實現線上互動式服務,是政府部門網站建設套用的發展方向。要根據行政審批改革進程,積極創造條件,加快推進網上辦公。“視窗”部門網站所有行政許可事項今年要爭取實現網上辦理;“非視窗”部門網站在目前僅有表格下載的基礎上,實現線上申報、反饋和查詢功能,部分事項爭取實現線上辦理(此項功能作為今後網站評比的重要條件)。網上諮詢、監督舉報信箱和來信回復,要實現線上回復等互動式服務。

5、完善管理制度。政府部門網站的正常運行,要靠健全有效的制度保證。要建立健全網站建設、管理、運行、維護等各方面管理制度,包括:崗位責任制度、信息發布制度(採集、編輯、審查、發布)、線上辦公(申報、審批、查詢、反饋)制度、公眾意見(建議、舉報)辦理制度、互動欄目管理制度、軟體和設備維護制度、網路安全制度等。要根據制度落實責任,確保網站工作順利進行。

三、加強對政府部門網站建設的組織領導

1、加強學習,提高認識。政府部門網站是政府部門實行政務公開的主要媒體。2004年末,市政府發布了《哈爾濱市政務公開規定》(市政府令第104號)、《哈爾濱市行政效能監察規定》(市政府令第102號)、《哈爾濱市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監督規定》(市政府令第103號)、《哈爾濱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市政府令第107號)、《哈爾濱市行政執法投訴辦法》(市政府令第106號)等5個檔案,是我市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推進政務公開的重要政府規章。各部門要結合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哈爾濱市政務公開規定》等5個檔案,提高實行政務公開,推進電子政務建設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網站建設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2、確定目標,加快推進。認真分析本部門網站現狀,實事求是地確定工作內容和目標,是搞好網站建設的前提。政府各部門主要領導要把電子政務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加強領導,明確目標,加大投入,加快推進。要落實機構、配備人員,定職定責,把網站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除了需要跟隨行政審批改革確定的審批事項和線上辦公事項外,各類網站的調整、修改、完善、重建,要制定計畫(4月中旬前上報市信息產業局),並在6月末以前完成。

3、檢查驗收,加強考核。各部門網站調整、修改完成後,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信息產業局將組織檢查驗收,並在《中國·哈爾濱》網站公布。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將繼續把各部門網站建設作為政府年度工作目標,納入目標管理體系,進行管理和考核。

4、學習交流,開展培訓。我市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產業局等政府部門網站比較規範、實用,可供各部門參考。各部門貫徹上述各項要求,可結合學習借鑑這些網站的經驗、做法,提高辦網質量。市信息產業局將在適當時候組織各部門就網站建設交流經驗,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以適應網站建設和發展的需要。

各區、縣(市)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管理工作,可根據《哈爾濱市公眾信息網網站暫行管理辦法》,參照本檔案的有關原則和要求,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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