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03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03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事部 三、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六、為幫助考生做好考試準備工作,報名時請將《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考試考生須知》(附屬檔案4)印發給考生。

關於做好2003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人事部 建設部
注工[200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機構、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 35號),為做好2003年度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3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定於9月20、21日舉行。各地要按照《2003年度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畫》(附屬檔案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以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考試報名時間為7月中旬以前。各地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人事考試部門要嚴格按照人發[2002] 35號檔案的規定,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和報名組織工作。務必於8月1日以前將試卷預訂單(附屬檔案2),一式兩份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
三、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考試信息按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使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3]3號)的規定執行。考試編碼為:
類 別 級 別 專 業 科目代碼及名稱
08.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 1.基礎 01.基礎 1.基礎考試(上)
2.基礎考試(下)
2.專業 01.專業 1.專業知識考試(上)
2.專業知識考試(下)
3.專業案例考試(上)
4.專業案例考試(下)
四、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後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專業考試第一天專業知識考試和第二天專業案例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範和參考書。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2B鉛筆,黑色(藍色)的鋼筆或簽字筆、原子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各地配發,考後收回。
五、《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閱卷及評分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試部門組織實施,評分標準在考後下發;《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計算過程,具體的作答及評分操作按《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專業案例考試與評分方法》(附屬檔案3)的規定進行。
六、為幫助考生做好考試準備工作,報名時請將《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考試考生須知》(附屬檔案4)印發給考生。
七、各地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參照《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中的有關規定,按標準收取考試費:基礎考試為二科,每人120元,專業考試為四科,每人520元。
註冊土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補償組織考試報名直接費用支出的原則核定。
八、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請於考前一周將值班電話分別上報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
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
(010)68318798、(010)68318948(含Fax)
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
(010)64401052、(010)64401087(含Fax)
附屬檔案:1.2003年度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畫
2.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考試試卷預定單
3.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專業案例考試與評分方法
4.2003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專業考試考生須知
二○○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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