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志願者就業服務工作的意見
共青團中央 教育部 財政部 人事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中青聯發[2005]43號
(2005年6月29日)
為積極引導大學生志願者到西部、到基層、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鍛鍊成才、建功立業,促進大學生志願者就業創業觀念的轉變,提高大學生志願者就業創業能力,現就做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志願者就業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1.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在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進程中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積極引導大學生志願者紮根西部基層,有利於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長和改善基層人才隊伍的結構,逐步形成青年立足基層、報效祖國、成就事業的時代洪流;有利於促進城鄉和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有利於傳播志願服務理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鞏固黨的執政地位。
2.西部計畫志願者就業服務工作是西部計畫的重要組成部分。解決好大學生志願者就業創業問題,可以更好地調動大學畢業生參加西部計畫的積極性,可以穩定志願服務隊伍,激發志願者服務熱情,提高志願服務質量,西部計畫才能夠走上健康持續發展的道路,西部計畫的重要意義才能進一步彰顯。做好西部計畫志願者就業服務工作,對於積極探索大學生就業創業的規律,積累引導大學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經驗,都將發揮重要作用,並將有力地配合國家整體工作安排,為鼓勵引導大學生面向基層就業創業作好示範、導向工作。
二、總體要求和工作原則
1.做好大學生志願者就業服務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遵循大學生志願者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以鼓勵紮根西部、紮根基層為主要目標,以形式多樣的就業服務活動為載體,以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等主辦單位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各種就業信息網路為依託,以建立長效就業服務機制為保障,引導大學生志願者到基層就業創業,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創業觀,努力成長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2.大學生志願者就業服務工作的原則是:(1)尊重志願者的擇業意願,堅持鼓勵大學生紮根西部、紮根基層的積極導向。(2)堅持中央和地方結合,以地方為主;招募省與服務省相結合,通力合作;服務省與服務地、縣結合,以地、縣為主的原則,確保大學生志願者獲得切實有效的高質量就業服務。(3)創造就業崗位,提供適量可供選擇的就業機會。(4)堅持整合資源,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努力形成全社會支持幫助大學生志願者就業創業的良好局面。
三、落實政策
認真貫徹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關於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的通知》(中青聯發[2003]26號)、《關於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工作的通知》(中青聯發[2004]16號)、《關於做好2005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工作的通知》(中青聯發[2005]17號)精神,紮實做好就業服務工作。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志願者報考碩士研究生享受優惠政策的通知》(教學廳[2004]18號)精神,確保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並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的志願者,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時,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的政策和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的優惠政策。
2.各地人事部門要切實落實《關於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工作的通知》中的優惠政策,明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志願者,可以應屆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國家機關公務員。報考中央國家機關和東、中部地區公務員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西部地區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5分。
3.各級團組織要幫助大學生志願者及時了解和掌握各級政府出台的創業、就業優惠政策,積極推動志願者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的落實,努力為志願者創造良好的就業、創業環境。
四、具體措施
1.努力為大學生志願者提供及時有效的就業崗位信息和便捷的就業服務。組織各地勞動保障部門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積極收集適合大學生志願者的空崗信息,在就業服務場所通過多種方式及時發布。建立大學生志願者求職信息庫,積極向用人單位推薦。各地勞動保障部門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在為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就業服務的基礎上,優先做好大學生志願者的就業服務工作。有條件的城市要設立專門視窗,為大學生志願者提供代管檔案、代辦入戶手續、代辦職稱評定、代辦以個人名義參加社會保險手續等“一條龍”服務。
各地團組織要聯合各級青聯、青年企業家協會、鄉鎮青年企業家協會等,組織各協會成員赴西部考察,加深對西部計畫及大學生志願者的了解,並為志願者提供有效就業崗位。各地團組織要爭取有關方面支持,開發崗位信息。
2.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全面實施網路招聘。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相互貫通和資源共享。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都要向大學生志願者開展有針對性的指導、服務培訓和招聘活動。
充分發揮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及中組部、中宣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委人才、勞動力市場信息網路的優勢,面向志願者開展網路招聘工作。各地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及社會化就業信息網路的對接,及早向大學生志願者發布有關用人單位信息,與社會公共人才招聘網協商合作模式,共享社會招聘崗位資源。有條件的地方要開通專業人員招聘網,為用人單位和大學生志願者免費提供一個雙向、實時的信息交流平台,力爭做到用人單位與應聘志願者在網上順利交換信息,達成錄用意向。
3.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大學生志願者就業能力和創業意識。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將大學生志願者創業培訓工作納入創業培訓總體規劃,將創業的大學生志願者納入服務範圍,與國家促進大學生就業的相關扶持政策相銜接,為畢業生提供創業培訓與項目開發、開業指導、小額擔保貸款、減免收費等服務。各地團組織要積極組織大學生志願者參加當地有關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依託有條件的團校、青少年宮、青年就業培訓中心等團屬培訓陣地,藉助企事業單位培訓機構和職業學校,進行大學生志願者創業、就業培訓。
4.加大就業服務工作宣傳力度,形成積極就業導向。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西部計畫志願者在就業創業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大力宣傳為志願者就業作出貢獻的用人單位典型,大力宣傳黨政各部門出台的各項優惠政策以及各級團組織在就業服務方面所做的工作。要刊發志願者就業宣傳的公益廣告。組織在西部創業卓有成效的先進個人典型報告團,在西部舉行巡迴報告會,鼓勵志願者紮根西部就業或自主創業,為大學生志願者就業、創業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五、建立機制
1.建立就業協調機制。由各地共青團組織、教育行政部門、人事部門、財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明確各自任務,形成工作合力,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
2.狠抓各項任務落實。西部計畫就業服務工作重在落實。各地要根據總體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畫和措施,及時召開會議,部署本省(區、市)西部計畫志願者就業服務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確,措施得力,責任到人,把就業服務工作落到實處。
3.做好監督檢查工作。要建立激勵有效、約束有力的監督檢查機制。各省級項目辦要建立就業服務監督檢查工作責任制,逐步建立志願者就業情況報告、公布、督查和評估制度。
4.建立就業服務基地。各地要與黨政部門、城市社區、農村鄉鎮、企事業單位和社會服務機構,本著合作共建、雙向受益、著眼長遠的原則,從各地實際需求和大學生志願者成長的需要出發,建立多種形式的就業服務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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