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十二五期間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提高勞動者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隊伍建設,2012年4月16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以人社廳函〔2012〕181號印發《關於做好十二五期間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認識做好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持高端引領,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評價體系;強化監督管理,建立質量保證長效機制;加強統籌規劃,積極做好國內國際職業技能競賽工作;加強基礎建設,為鑑定工作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撐5部分。

關於做好十二五期間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意見
人社廳函〔2012〕1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業組織、集團公司)人事勞動保障工作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國發[2010]36號)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提高勞動者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現就做好“十二五”期間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認識做好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做好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是促進就業和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是職業能力建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環節,對職業教育培訓起著重要的推動和促進作用。鑑定引導培訓,培訓提升素質,素質決定就業質量。加強職業技能鑑定,健全技能人才評價體系,推動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發展,是貫徹落實人才強國戰略,加快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重要任務;是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技能勞動者就業和穩定就業的基本措施;是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必然要求;是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加快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有效手段。
(二)明確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做好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公益為旨、服務為本、質量優先、高端帶動、制度保障、技術支撐”為指導方針,以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為主線,以提高職業技能鑑定質量為重點,推動鑑定工作科學化,促進鑑定考務規範化,實現鑑定機構公益性,確保鑑定工作公正性,維護職業資格證書權威性。
“十二五”期間,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政策法規,創新工作思路,夯實工作基礎,推動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科學規範發展,為促進就業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到2015年,力爭使9000萬人次接受職業技能鑑定服務,7000萬名技能勞動者取得職業資格證書,高級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達到3400萬人(高級技師140萬人、技師630萬人、高級工2630萬人)。同時,修訂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建成科學規範的職業分類體系。大力開發職業技能標準,形成結構較為完整、覆蓋經濟社會發展所需主要職業的技能標準體系。加快鑑定題庫建設,構建100個精品職業技能鑑定國家題庫。做好100個國有大型企業的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培育1000個國家級示範性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培養10000名優秀職業技能鑑定考評人員。
二、堅持高端引領,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評價體系
(三)充分發揮評價的引領作用。深入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畫,以高技能人才評價為重點,梯次帶動,全面推進職業技能鑑定工作。進一步突破年齡、資歷、身份和比例限制,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為導向,健全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在抓好傳統產業技能人才鑑定的同時,注重做好節能、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裝備製造、航天航空等領域的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研究探索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辦法,積極拓寬高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
(四)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評價體系。結合生產和服務崗位要求,通過完善社會化職業技能鑑定、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規範院校職業資格認證和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進一步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點的多元評價體系,為勞動者提供及時、方便、快捷的職業技能鑑定服務,促進技能人才隊伍發展壯大。
(五)做好社會化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按照統一所(站)標準、統一考評人員資格、統一命題管理、統一考務管理和統一證書管理的原則,做好社會化職業技能鑑定服務工作。鼓勵廣大勞動者和院校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化職業技能鑑定。突出技能特色,積極開展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打造全國統一鑑定品牌職業。
(六)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積極推進企業建立健全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職業道德和職業素質的技能人才評價機制。在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統一框架基礎上,企業可根據其生產技術、工藝裝備和產品類型等不同要求,採取考核鑑定、考評結合、業績評審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重點評價企業職工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問題、完成工作任務的能力,並按有關規定晉升相應職業資格。對於在企業生產一線掌握高超技能、業績突出的職工,可破格或越級參加技師、高級技師考評。
(七)規範院校職業資格認證工作。建立科學規範的院校職業資格考核鑑定方式。推動院校教學內容與職業技能標準相銜接,發揮職業技能標準在院校專業設定、教學計畫制定、教材和教學課程改革等方面的導向作用,提高職業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通過院校鑑定管理平台的推廣使用,加強院校學生職業技能鑑定管理,嚴格執行考評迴避制度,提高院校職業技能鑑定質量。研究制定過程化考核辦法,促進一體化教學課程改革。
(八)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力資源市場需要,選擇就業需求量大、操作技能簡單易學的就業技能,組織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各地要按照《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範編寫要求》,制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範,報我部備案和統一公布後組織實施。統籌做好職業技能鑑定與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建立職業資格證書與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證書之間相互銜接的核發管理機制。
三、強化監督管理,建立質量保證長效機制
(九)增強職業技能鑑定質量意識。堅持“質量第一、社會效益第一”原則,構建職業技能鑑定質量建設長效機制,推動實現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由治理假亂低問題的應急治標向標本兼治轉變;由擴大規模、注重質量向質量第一、兼顧規模轉變。嚴格規範職業資格設定管理,堅決查處擅自設定各類職業資格並開展鑑定的違規行為。採取有效措施,明晰地方、行業的職責和工作範圍,逐步解決地方、行業鑑定範圍重複交叉的問題。
(十)加大職業技能鑑定違紀行為查處力度。以社會化職業技能鑑定和院校職業技能鑑定為重點,強化職業技能鑑定質量督導。建成覆蓋各地區和重點行業的職業技能鑑定質量投訴和諮詢系統,及時處理職業技能鑑定質量問題和相關案件,重點查處虛假鑑定、跨地區鑑定和超範圍鑑定等問題。建立應急機制和應急預案,監控安全隱患,防範有關職業資格的重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發生。
(十一)強化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管理。強化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審批設立,加強對職業技能鑑定所(站)日常檢查工作,明確檢查內容,注重對組織管理、崗位設定、人員配備、鑑定過程控制等環節的檢查評估,有效規範其鑑定行為,提升服務水平和質量。細化職業技能鑑定所(站)評估標準,培育國家級示範性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健全職業技能鑑定所(站)工作流程,完善質量監督制約機制,推進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構建質量管理長效機制。
(十二)嚴格職業資格證書管理。完善職業資格證書核發管理辦法。要加大職業資格證書查詢系統建設工作力度,加快已發證書數據整理入網進度,實現所有已發職業資格證書網上查詢。要建立空白職業資格證書管理系統,實現空白職業資格證書申領、發放及庫存管理信息化。要根據規定的職業和本地本行業季度鑑定合格人數,按照實名制原則,嚴格職業資格證書的發放,加強對職業資格證書的監督管理。
四、加強統籌規劃,積極做好國內國際職業技能競賽工作
(十三)改革完善職業技能競賽制度。在堅持現有基本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職業技能競賽制度。要加緊梳理現有制度,制定符合形勢發展和要求的制度規定,形成一整套競賽工作政策體系,用制度保證競賽工作科學持續發展。要加強統籌規劃和統一管理,強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組織領導。要密切與有關部門、企業、院校的聯繫,搞好協調配合,建立更為高效順暢的組織協調機制。要完善表彰激勵機制,進一步研究制定國內外技能大賽表彰獎勵政策。
(十四)全面推動國內國際職業技能競賽協調發展。緊密對接國內競賽與世界技能大賽,使兩者相互促進,相輔相成,共同發展。國內職業技能競賽在堅持行業特色和產業發展需要的前提下,要設定一些與世界技能大賽項目相關的職業(工種)。要進一步熟悉並掌握世界技能大賽規則標準,促進國內競賽規則標準與其相銜接。要借鑑世界技能大賽的組織程式規則和開放辦賽辦法,改進我國職業技能競賽組織模式,促進國內競賽更加科學、規範和開放。要依託國內競賽活動,為參加世界技能大賽培養和選拔優秀選手。
(十五)積極做好世界技能大賽參賽各項工作。要完善世界技能大賽選拔集訓制度。要總結經驗,進一步完善選手、專家、教練和技術翻譯的選拔、訓練基地的確定、集訓方案制定的條件和程式,形成良性競爭機制,確保質量。要有目的、有意識地加大世界技能大賽參賽選手培養力度,建立後備人才隊伍。要建立競賽成果轉化和共享機制,確保競賽成果轉化為職業教育培訓和技能、技術標準,促進生產力提高,促進人才成長。
五、加強基礎建設,為鑑定工作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撐
(十六)加強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等鑑定基礎資源的研發工作。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修訂工作,建設中國職業信息網,建立職業信息動態更新和維護機制。組織開展職業發展研究,探索職業變化規律,預測職業發展趨勢,為職業培訓、就業指導提供參考依據。加強職業技能標準開發技術研究,規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開發編制工作,完善修訂工作機制,提高開發效率和質量,縮短更新周期,形成科學動態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體系。建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資料庫,實現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網上發布。
(十七)加大職業技能鑑定題庫建設開發力度。建立完善職業技能鑑定題庫動態更新和新題庫試考機制。有重點地開發職業技能鑑定題庫,提高試題質量,建設精品職業技能鑑定國家題庫。推動職業技能鑑定國家題庫行業分庫和地市級分庫建設,對已批准的職業技能鑑定國家題庫地市級分庫試點機構組織開展評估。探索職業技能鑑定題庫建設的新思路、新技術,整合職業技能鑑定題庫資源,修訂鑑定規模大、內容更新快的題庫。加快少數民族語言題庫建設。修訂國家題庫開發技術規程和命題技術標準,推動命題技術科學化。完善國家題庫服務功能,推動考試內容標準化。加強國家題庫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八)加強職業技能鑑定系統隊伍建設。有計畫、有重點地加強職業技能鑑定管理人員、考評人員、質量督導人員的培訓,提升職業素養和專業化水平。完善考評人員工作守則和管理辦法,強化準入和退出機制,培養優秀考評人員,逐步建立責權明晰、獎懲分明、動態管理的考評人員管理體系。規範專家選用工作流程,建立專家檔案庫,提高專家隊伍整體水平。
(十九)完善職業技能鑑定有關法規制度。推動《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條例》出台,修訂《職業技能鑑定規定》,明確行業和地方職責分工,促進地方和行業形成有效協作機制。規範職業資格設定管理,完善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管理辦法。根據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實際,梳理現有職業技能鑑定規章制度,重點修改完善職業技能標準、命題、考務管理以及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有關規定。結合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設定特點,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職業技能鑑定考核辦法,穩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考核評價工作。
(二十)加強職業技能鑑定信息化建設。推廣職業技能鑑定線上考務管理系統,提高職業技能鑑定管理質量和水平。開展職業技能鑑定信息資源分析研究,制定並實施全面推進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建成職業技能鑑定統計數據平台,實現實時統計,最佳化統計指標,加強統計分析,更好地服務於實際工作需要。開發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網上報名系統,實現統一鑑定網上報名。加強職業資格證書管理系統建設,實現職業資格證書信息化管理。
(二十一)開展技術理論套用研究和新聞宣傳。探索新理論、新技術在職業技能鑑定實際工作中的套用,專題研究職業技能鑑定體制機制、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等重點課題,提高職業技能鑑定的科學化和規範化水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多種新聞媒體和宣傳途徑,大力宣傳職業技能鑑定在技能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宣傳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經驗做法,同時要將國內技能大賽和世界技能大賽作為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宣傳點,完善宣傳方案,豐富宣傳形式,使宣傳內容更加深入人心、更加具有影響力,為推動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健康有序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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