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評價

學習者的能力是多方面的,每個學習者都有各自優勢.學生在意義建構過程活動中,表現出來的能力不是單一維度的數值反映,而是對多維度、綜合能力的體現[1],因此對學生學習評價應該是多方面的.多元評價理論體現了主體多元化,內容多維化,方法多樣化,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基本信息

評價主體多元化

評價主體是指那些參與教育評價活動並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評價客體進行價值判斷的個人或團體評價主體多元化主要體現在:參與評價活動的人除了教師外,還可以包括專職的評價機構、教育決策機構、學校管理人員、學生家長、學生群體和個體以及學校以外的其他有關人員[3].充分發揮評價主體的作用,使評價結果更為客觀,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評價內容多維化

美國心理學家加德納的多元智慧型理論認為人至少有7種智慧型:語言智慧型、人際關係智慧型、音樂智慧型、自我認識智慧型、身體運動智慧型、空間智慧型、邏輯數學智慧型[4-5].在這7種智慧型中每個人都各有所長,不能單獨從一個方面去評價學生技能的高低,而應綜合各方面內容對學生進行評價.後來他又在其模型中加入第八種智慧型——自然智慧型。

評價方法多樣化

依據評價主體不同,可採用自我評價和他人評價.自我評價是學習者按照一定的評價目的與標準,對自身的工作、學習、品德等方面的表現進行價值判斷;他評是指學習者以外的人所進行的評價.自我評價能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而他人評價可信度較高,具有一定權威性.依據評價內容不同,可採用量化評價和質性評價,量化評價是指運用數學、統計學工具,收集、處理評價對象的資料,通過數量化的分析和計算,進而對評價對象做出價值判斷的評價方法,一般包括標準化測驗、常模測驗等;質性評價是指確定評價對象主流是否積極、方向是否正確而對某些細節和小的利弊得失採取模糊評價的方法,一般包括課堂的行為記錄、項目調查、書面報告、作業、學習態度等方法.依據評價手段不同,可採用人工評價和計算機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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