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生海
閻生海,1925年2月生於陝西省佳縣炭山村。1940年參加抗日工作,先後擔任村自衛隊隊長和民兵隊長,1944年參加八路軍,在120師任戰士。抗戰勝利後,調到晉綏公安總局保衛隊工作,歷任班長、事務長、偵察員,194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底轉業到綏蒙公安廳工作,任偵察員;1949年“九一九起義”前夕,化名“曹有玉”在歸綏(今呼和浩特市)、包頭一帶從事地下工作。1956年,增選為政協包頭市委員會一屆一次會議常務副秘書長;1958年至1971年調任內蒙古公安廳政保處,歷任政治協理員(兼任專案科科長)、黨支部書記(兼偵察科長)等職;1971年調包頭市郵電局工作,任副局長、黨委常委、紀檢委書記兼政治處主任。1985年離休,享受副廳級待遇。
1948年經組織安排,我從晉綏公安總局保衛隊調到綏蒙公安局(“九一九”起義後改稱綏遠公安廳,即現在的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工作,任偵察員。1949年年初,我剛在卓資山縣(現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卓資山縣)負責偵破了一起殺人案件,突然接到公安局一處(政治保衛處)成庚鳴處長的通知,連夜趕回公安局所在地豐鎮縣城,隨即便奉公安局張如岡局長的秘密指示,化名“曹有玉”,以商人的身份在歸綏(今呼和浩特市)大召寺前與兩位進步人士合資建立了“誼豐恆”雜貨店,用店掌柜的合法身份作為掩護,建立起情報站,在歸綏、包頭一帶從事情報偵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