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造假門

曾代表股民起訴五糧液偷稅漏稅的律師昨日(2010年3月1日)向廣州日報記者報料,長虹2008年年報披露存在漏洞,披露的成本、費用存在差異約155億元,長虹2008年可能存在同時虛增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上百億元。長虹回應,上市公司的公告都是經過監管機構審核的,內容真實完整。

事件原委

上海市李國機律師事務所曾代表股民起訴五糧液偷稅漏稅的周愛文楊建軍律師昨日向本報記者提供的一份材料中指出,長虹2008年年報(合併)中披露的營業成本(2304652.63萬元)、銷售費用(298553.91萬元)、管理費用(114800.62萬元),計算得出三項合計為2718007.16萬元,但通過年報披露的採購金額等信息分析計算,上述三項費用合計金額約為1166326.47萬元,中間存在大約155億元的差距。
兩位律師指出,這一是可能長虹2008年隱瞞約155億元的利潤,但可能性較小,另一種可能則是四川長虹2008年可能存在同時虛增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上百億元。
兩位律師還透露,長虹2008年年報披露的信息中存在一些差錯。在長虹2008年年報中報告期內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中,他們發現,長虹當年購買商品同類交易額均達700~800億元,但長虹2008年年報披露的營業成本僅為230億元,實際的金額可能在70億~80億元之間,這應該是年報披露的比重數據可能出現差錯,多了一位小數點,導致結果出現10倍差異。

長虹:不想再打口水戰

對於上述質疑,長虹新聞發言人劉海中昨日對本報回應指出,上市公司的公告都是經過相應的法律程式,由相關監管機構審核後才作出,內容真實完整,不想作過多解釋。他還表示,與這些質疑打來打去意義不大,不想再打口水戰了。
記者了解到,如果長虹財報真的存在漏洞,其行為有可能構成虛假記載。如果這樣,長虹2009年的發行債券行為將不符合法律規定。因為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的發債行為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6個月內財務會計檔案無虛假記載。這將導致長虹面臨行政和民事責任。周愛文、楊建軍指出,按照《證券法》相關規定,長虹有可能被處以3000萬元以上,1.5億元以下罰款。同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因虛假陳述造成損失的投資者則有權請求民事賠償。

四川長虹“造假門”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嗎?記者從多方途徑了解到,雖然舉報人范德均不依不饒,並不斷向媒體抖料稱“還有新證據”,但業內人士指出,作為一個始於10年前的舊案,有關部門對長虹的舉報早已心中有數,能否進入實質性調查、是否會有一個調查結果出爐都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最大的可能就是不了了之”。

舉報人:拒絕公開“新證據”

“我是從2002年在獄中就開始舉報長虹的了,這次舉報是第三次。”范德均昨日向本報記者透露,每一次舉報他都提供了新的證據。不過包括最新這次舉報,“監管部門都還沒告知我任何調查結果”。
記者了解到,范德均與長虹的恩怨開始於2000年,當時擔任四川長虹管委會主任的范德均,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判入獄,其職務侵占的金額被認定為77萬餘元。
范德均認為這是長虹報假案導致自己入獄的,但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於范德均的抗訴作出的終審判決是維持原判。不服氣的范德均於2002年、2007年,先後向國稅總局舉報四川長虹虛開增值稅發票一事,據他介紹,兩次舉報都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重視,四川省和綿陽市國稅局都曾啟動過調查,但因證據不足等原因未果。
范德均表示,在前兩次的舉報中,他還是主要圍繞長虹涉嫌虛開巨額增值稅發票方面,但這一次他收集到了新的證據,增加了虛增銷售收入50億元的內容。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過程中,范德均反覆強調,除了虛增銷售收入的證據,在長虹虛開增值發票方面他也掌握了“更充分的新證據”,但他拒絕向媒體公開這方面的細節和材料,稱只能提供給監管部門。

長虹:“心虛”不上法庭?

長虹新聞發言人劉海中對本報表示,范德均的舉報已持續了幾年,“舉報內容本來就是無中生有,蓄意報復,還會有怎樣的結果出來呢?”劉海中說,長虹上周在資本市場上的公告已足以說明問題,“一項項都是針對范德均說法的回覆”。
在長虹最新向媒體出示的一份證據中顯示,范德均於今年1月曾寫信給長虹公司,繼續為自己入獄一事辯解,范德均在信件中稱,“本人從來沒有貪污、挪用和侵占過長虹公司一分錢”,要求長虹退回其77萬餘元的合法收入,並將“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不顧一切代價來證明自己的清白”。“很顯然,范德均這次舉報也是衝著錢來的”,長虹方面認為。
對這種“無理取鬧”的行為,雖然長虹已經宣稱“將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但有關人士認為,如果長虹“心虛”,不願再翻開那段歷史,主動訴諸法律維權的可能性就不大。

監管部門:未明確表態

值得注意的是,事情真相在罵戰中變得更加撲朔迷離。雖然有訊息稱事件已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但除了四川證監局對媒體證實已受理該舉報的表態外,監管部門目前還處於緘默階段。不過有分析認為,即使受理,也很難說這一案件就能取得實質性的進展,“事情可能再一次不了了之。”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
二級市場:四川長虹(600839),後市不必過於擔憂
造假門”浮出水面後,長虹股價在上周連續兩個交易日低開低走,不過下跌幅度並不是很大,累計跌幅不到4%。銀行證券分析師董思毅對此分析指出,事實上在10年前的A股市場,由於管理尚不規範,監管並不是很嚴格,出現財務造假的案例並不鮮見,最典型的就是ST銀廣廈事件,不過與銀廣廈相比,即使長虹存在造假行為,程度也要輕得多,“長虹絕對不可能出現與銀廣廈一樣的後果,銀廣廈完全是一種為了配合炒作,利潤無中生有”。
董思毅認為,即使是現在,A股市場仍有一些上市公司通過會計方法誇大或隱藏利潤,要解決這些問題,只能通過加強監管來解決。對於長虹的後市,分析普遍認為,“造假門”事件影響難以持續,投資不必過於擔憂。

長虹“造假門”事件簡況

2009年12月:原四川長虹管委會主任范德均向有關部門舉報,四川長虹存在虛開巨額增值稅發票和虛增銷售收入約為50億元的行為;
2010年2月25日:媒體披露四川長虹被指十年虛增銷售收入50億元;
2010年2月25日:長虹新聞發言人劉海中指出范德均系出於報複目的進行舉報;
2010年2月26日:四川長虹針對舉報發布澄清公告,稱舉報的內容為不實描述;
2010年2月26日:范德均在媒體上公布了向中國證監會舉報四川長虹的信件原文;
2010年2月26日:長虹出示了一份范德均在1月寫給該公司的信件,質疑范德均的舉報動機就是圖錢;
2010年2月28日:范德均向本報記者表示,他手中仍有新的證據材料,不過只能提供給監管部門。(整理:劉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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