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介紹
雖然舉報人及長虹方面各執一詞,並各自向媒體出示證據,使得這起假賬風波引來了業內更多的猜測。
事件起因
四川長虹前員工范德均舉報長虹業績造假,虛增銷售收入50億元。長虹隨即發布公告予以澄清,稱一切均屬“子虛烏有”。隨後四川證監局證實,已接到范德均的實名舉報信,正在按相關程式辦理。
雙方恩怨
然而,此次舉報事件也令長虹與舉報人范德均之間的歷史恩怨曝光。公開資料顯示,1998年-1999年期間,范德均任長虹公司銷售處湖南管委會主任。但在其任職長虹期間,因構成職務侵占罪,被法院處以7年刑罰,並沒收非法所得77萬餘元。
長虹方面表示:“范德均出獄後多次通過電話、簡訊、信函等方式反覆糾纏公司,要求公司為其‘平反’,並‘退還’全部賠償款77萬餘元。”長虹的聲明還稱,范德均正是在要挾不成的情況下,開始了四處散布不實言論,重傷、詆毀長虹公司聲譽。
財報漏洞
曾代表股民起訴五糧液偷稅漏稅的周愛文、楊建軍律師指出長虹2008年年報(合併)中披露的營業成本(2304652.63萬元)、銷售費用(298553.91萬元)、管理費用(114800.62萬元),計算得出三項合計為2718007.16萬元,但通過年報披露的採購金額等信息分析計算,上述三項費用合計金額約為1166326.47萬元,中間存在大約155億元的差距。
兩位律師指出,這一是可能長虹2008年隱瞞約155億元的利潤,但可能性較小,另一種可能則是四川長虹2008年可能存在同時虛增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上百億元。
長虹2008年年報披露的信息中存在一些差錯。在長虹2008年年報中報告期內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中,他們發現,長虹當年購買商品同類交易額均達700~800億元,但長虹2008年年報披露的營業成本僅為230億元,實際的金額可能在70~80億元之間,這應該是年報披露的比重數據可能出現差錯,多了一位小數點,導致結果出現10倍差異。
長虹回應
長虹新聞發言人劉海中指出,上市公司的公告都是經過相應的法律程式,由相關監管機構審核後才作出,內容真實完整,不想作過多解釋。他還表示,與這些質疑打來打去意義不大,不想再打口水戰了。
四川證監局
:啟動非正式調查
監管層一相關人員明確表態,相關舉報已經進入非正式調查階段。一般在50個工作日之內,非正式調查會得出結論。
非正式調查階段的主要工作是蒐集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明確證據。監管層根據非正式調查的結論,判斷是否進入正式立案稽查階段。非正式調查階段則可以不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