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號護衛艦

艦型:護衛艦(海防艦)。 排水量:740噸(標排),900噸(滿排)。 艦史:1944年12月27日竣工,1947年7月31日拆除武器後賠償給中國,未成軍。

“長沙”艦為原日本海軍第二號型(丁型)海防艦“海防104”號,國民黨海軍(中華民國海軍)接收,接收編號為“接12”後因艦況較差未服役,國民黨從上海撤退時未能及時拖走,被人民海軍接收改名為“長沙”號。
艦型:護衛艦(海防艦)。
排水量:740噸(標排),900噸(滿排)。
主尺度:艦長69.5米,艦寬8.6米,吃水3.05米
動力:1台蒸汽輪機,功率2500馬力,航速17.5節,續航距離4500海里/14節
武備:2門45倍徑十年式120mm高炮,2座九六式三聯裝25mm機關炮,12具三式深水炸彈投放機,1條深水炸彈投放軌,備深水炸彈120枚
編制:141人
建造廠:川崎造船廠。
艦史:1944年12月27日竣工,1947年7月31日拆除武器後賠償給中國,未成軍。1949年5月在上海被解放軍俘獲,1950年更名為長沙,安裝2座蘇式100mm艦炮和6座37mm高射炮,列護衛艦,1982年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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