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獎勵暫行辦法

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
長政發〔2007〕13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現將《長沙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獎勵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長沙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四月九日?
長沙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獎勵暫行辦法
為充分發揮金融在經濟發展中的核心作用,鼓勵在長沙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調整信貸結構,增加有效投入,促進我市“十一五”規劃目標的實現,按照“獎勵與貢獻掛鈎”原則,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對象
(一)已在長沙開展業務的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新引進的在長沙設立總部和地區總部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獎勵標準
(一)支持新型工業化發展獎勵。?
按各金融機構投向《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六大產業集群發展規劃綱要〉的通知》(長發〔2007〕2號)確定的長沙市支柱產業和新興產業的年新增貸款月平均餘額的一定比例計獎。?
(二)支持公共設施建設獎勵。?
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投向長沙市“十一五”規劃中確定的城市公共設施重點工程的年新增貸款月平均餘額的一定比例計獎。
(三)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獎勵。?
對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信貸支持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獎勵。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年新增貸款月平均餘額的一定比例計獎。?
(四)扶持擬上市公司獎勵。?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長沙市擬上市公司資源庫中的企業提供貸款的,按年新增貸款月平均餘額的一定比例計獎。?
(五)引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落戶長沙獎勵。?
對在長沙首次設立總部和地區總部的外資銀行機構,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在長沙首次設立總部和地區總部的內資全國性股份制銀行機構,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引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比照《長沙市招商引資獎勵實施辦法》給予獎勵。 ?
三、獎勵依據
獎勵考核的數據主要以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編制的“長沙市主要金融機構金融指標月報”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有關部門提供的相關數據為依據。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每季度後次月20日前將以上各項貸款明細以書面形式報長沙市政府金融證券工作辦公室。?
四、獎勵組織
市金融證券工作辦公室會同市財政部門組織對在長沙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後報市政府審定。市政府批准後,對在長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獎勵。獎勵資金由市財政設立專項資金。?
本辦法從2007年5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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