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減值

(一)長期股權投資減值金額的確定
1.企業對子公司、合營企業及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企業對子公司、合營企業及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在資產負債表日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時,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應當將該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2.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將該長期股權投資在資產負債表日的賬面價值,與按照類似金融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二)長期股權投資減值的會計處理
企業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應當設定“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核算。企業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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