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的, 被投資單位為其聯營企業。
一般投資企業應擁有被投資企業20%-50%股份.
投資企業通常可以通過以下一種或者幾種情形來判斷是否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
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權利機構中派有代表
參與被投資單位財務和經營政策制定過程
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發生重要交易
向被投資單位派出管理人員
向被投資單位提供關鍵資料
1.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權利機構中派有代表
2.參與被投資單位財務和經營政策制定過程
3.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發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資單位派出管理人員
5.向被投資單位提供關鍵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