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學

長城學,是指對成長的研究,在長城研究領域,長城有時指個別具有防禦功能的牆體,有時指以較長牆體為主的縱深防禦體系,有時指具有與牆體一樣防禦功能的某些其它構築,有時則泛指幾乎古代一切被論及的防禦工程。

概念

一個最為突出的問題是,“長城”一詞至今仍沒有一個準確的概念。在長城研究領域,長城有時指個別具有防禦功能的牆體,有時指以較長牆體為主的縱深防禦體系,有時指具有與牆體一樣防禦功能的某些其它構築,有時則泛指幾乎古代一切被論及的防禦工程。長城線詞內涵和適用範圍的不確定性,不僅反映了長城研究者對長城名詞使用上的不嚴格,也了對長城的深化研究。
另外必須首先搞清楚的概念就是“長城學”。羅哲文先生在一篇論述中曾給長城學下過這樣的定義:“長城學是總體上研究長城的一門學問,是對長城進行綜合研究的學科。”長城學就是一門關於長城的綜合性認識科學,它的任務是把各部門科學所獲致的對長城不同側面和各個層面的認識,有機地組合起來,達到對於長城的總體認識。

特徵

長城學的個體性,主要是指確定研究對象而言的。一般地說來,認識事物總是從區分開始的。區別就是首先找出此事物與其它事物的差異點。體現長城學個體性的研究方法是比較的方法。長城學研究中比較鐵方法有橫比和縱比兩咱。橫比即上的比 ,就是對同一時期空間上並存的不同國家或地區的長城及其相關的政治、經濟、文化等事物形態進行比較低 ,認識其異同。縱比即進間上的比較,就是對不同朝代或同一朝代不同時間修築的長城及其相關的政治、經濟、文化告示事物形態進行比較。通過對長城個體的研究,為較高層次的研究提供基礎。
長城學的整合性是由長城學的綜合性功能所決定的。整合的過程,就是綜合與的過程。綜合和分析是我們原基本手段。綜合是把長城及其關現象的各部分聯合成一個整體,把長城看成一個統一體。分析是把長城分解成簡單的組成部分。每一學科都離不開整合的過程,但不同學科整合的範圍是不一樣的。將整合性列為長城學的基本特徵之一,是由於長城學的整合範圍比較廣泛。首先要將我國歷代所修長城的各方面及歷代長城所涉及的同一個問題,作為一個系統的機體之組成部分進行研究。其次,要把某一條長城研究一個的長城,也要特別注意單條長城與長城整體的關係,長城與其它社會部門的關係。長城學的科學性特徵是由歷史發展規律所決定的。長城在中國歷史上是多次出現的具有相似性的歷史現象,對這一歷史現象及其過程的研究以及對導致這些現象和過程出現的社會內在因素和外部聯繫的歸納,是長城學動態性的具體體現。長城學的科學性特徵反映了長城學總的任務,即通過對長城這一特殊的歷史現象的描述和歸納,達到認識中國歷史發展規律之目的。

分類

雖然還沒有專門探討長城學分類的專門論述,但是在其它一些論文中對這個問題是有一些涉及的。著手長城學分類問題,是推動長城學的一個重要課題。
領域中,科學認識的分化過程和整化過程都進行得非常迅速,長城學的發展正充分地證明了這一點。而隨著新的分化和整化之後,產生的新學科之研究成果不斷積累,便要求將這些知識系統化,這就是為什麼要提出長城學總體分類問題的理由。確定科學的長城學分類,有利於長城學內部正確地組織分工;有利於為長城學各學科制定出精確的細則,並使各學科相互間更加協調一致;有利於更加有根據地評價長城學研究成果。
長城學分類所依據的標準是其研究對象特徵所決定的。它表明研究對象的特點和範圍。在長城學初建階段將長城學分為長城學、長城學、長城學史是較為合適的。
理論長城學研究成果,不是對長城這一客觀的研究,而是通過對長城研究中所獲得認識和經驗加以高度概括和,形成科學反映長城學的體質及其的知識。理論長城學的任務主要有以下兩方面:一是對長城學本身內在規律性的探討,如長城學的學科性質、功能、研究對象、價值標準、認識特點、科學論等。二是研究長城學如何客觀反映發展規律之目的。
理論長城學研究的目的是運用長城學理論研究所獲得的成果,來促進長城學自身的發展。
套用長城學,就是指將長城學研究成果,直接用於社會實踐的工作。套用長城學的主要任務亦包括兩方面:一是研究長城為當代社會發展目的服務的可能性及其作用和地位。二是直接用科學的方法對長城的開發、利用、保護等制定出科學的方針、規劃、方案等。
套用長城學是長城學的重要部分。如果進行長城學研究過程中,不重視長城學在社會中的套用問題,長城學的社會存的價值勢必受到削弱。
長城史學,以研究長城史為重要任務。在長城的社會性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即歷史性。長城是人類活動內涵豐富的實物記錄,是大半部歷史的凝縮,我們研究長城史不僅是為了宣揚我們的祖先,而是為了啟示今天生活在現實社會中的人。不僅是為了歷史,而是為了說明歷史,而是通過對長城史的研究,使社會認識歷史的經驗和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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