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鐘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完成各項政府工作。

主要職責

(一)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區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區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人大常委會交給區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四)處理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報送區人民政府的文電;組織起草和審核以區人民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製的公文;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五)根據區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根據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區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負責辦理區以上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並督促檢查議案、建議及提案的辦理情況。

(八)負責全區政府法制工作的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審查修改或起草規範性檔案、行政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國家行政賠償等事項。

負責區域

鐘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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