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式機槍

鏈式機槍

鏈式機槍是一種槍械,是一種利用外能源驅動鏈條傳動系統使自動機完成自動循環的機槍,結構簡單、緊湊,質量輕,工作可靠,射擊精度高,維修性好,由於鏈條傳動強度的限制不適用於大口徑及高射速武器,故多作為武裝直升機用機槍。

概述

鏈式機槍鏈式機槍是一種利用外能源驅動鏈條傳動系統使自動機完成自動循環的機槍,是20世紀70年代初期發展起來的。1973年美國首次出現XM-230式30mm鏈式炮;1978年出現EX-34式7.62mm鏈式機槍,該槍主要裝在裝甲車輛或直升機上作並列機槍(平行地安裝於主炮一側,與主炮共用火控系統的機槍)使用。該系統主要由電機、鏈條傳動系統、槍管部件、供彈機構閉鎖機構擊發機構等組成。
鏈式機槍結構簡單、緊湊,質量輕,工作可靠,射擊精度高,維修性好。但除了作為外能源武器所固有的一般缺點(對能源的要求和遲發火引起的不安全因素)外,由於鏈條傳動強度的限制不適用於大口徑及高射速武器,故多作為武裝直升機用機槍。

鏈式傳動機構

一根封閉式鏈條由4個鏈輪張成矩形,鏈輪之一由電機驅動,鏈條上裝有滑塊,滑塊能在機體的T形槽內滑動。滑塊隨鏈條在矩形路線上移動,當滑塊沿矩形長邊移動(向前或向後運動)時,帶動槍機作縱嚮往復運動,完成推彈入膛、抽殼等動作;滑塊沿矩形短邊運動(橫向運動)時,滑塊在T形槽內作橫向運動,而槍機停留在前方或後方位置上,完成閉鎖(機頭在機體內迴轉閉鎖槍膛)、擊發、開鎖和拋殼等動作。鏈條傳動行程長(L)、寬(B)尺寸由槍彈長度、射速和閉鎖、擊發時間等因素決定。

閉鎖與擊發機構

該槍採用機頭迴轉式閉鎖機構,槍機主要由機體與機頭兩部分組成。當機頭前進到位後,擊針柄被一擋塊擋住,機體繼續向前運動,壓縮擊針簧;與此同時,由於機體的螺旋槽與導柱的作用,使機頭迴轉,實現閉鎖。之後擊針柄被解脫,擊針在擊針簧的作用下向前運動擊發槍彈

供彈機構

該槍採用分離式彈鏈供彈。供彈機構由撥彈輪和進彈輪等主要零部件組成。撥彈輪有前後2個,每個撥彈輪上有4個撥彈齒。撥彈輪通過蝸輪、蝸桿由電機直接帶動;撥彈輪的後端有一個齒輪與小齒輪嚙合(傳速比1∶4),並帶動一個間歇機構,可使進彈輪作間歇性轉動。工作時,電機作等速轉動,撥彈輪也作等速轉動而撥動彈鏈,使其通過一對脫鏈齒時迫使槍彈與彈鏈脫開,同時撥動槍彈進入進彈輪的3個空腔之一,待槍機完成抽殼動作後,進彈輪立即由間歇機構驅動平穩地加速轉動120°,拋出彈殼,並把撥彈輪上的一發新彈送至進彈口處,待槍機復進時推彈入膛。間歇機構系由一般凸輪分度裝置改進而成。

主要諸元

 鏈式機槍 口徑7.62mm
傳動裝置電機
傳動功率0.249kW
全槍質量13.2kg
槍管長559mm
初速862m/s
射速600發/分
電源要求0.312kW
1.248kW(起動時峰值功率)
使用槍彈7.62mmNATO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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