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文書處理工作。 (九)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鎮安縣委辦公室 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鎮辦發〔2010〕5號),設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文體旅遊局承擔的外事工作職責劃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加掛的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移掛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其職能相應劃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檔案審核和對外聯絡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四)增加縣政府政務信息化工作職能。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文書處理工作。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縣政府管理事業機構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後,報縣政府審批。
(五)圍繞縣政府總體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六)向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報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動態。
(七)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縣政府管理事業機構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省市縣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八)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及有關領導同志指示。
(九)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十)負責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縣政府系統的建議與提案辦理的督促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編制有關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協調落實工作;負責縣政府入口網站信息采編、報批和更新工作;負責縣政府區域網路平台、網際網路入口網站、辦公業務資源系統的建設。
(十二)承擔政府機關各項管理事務,為機關工作運轉提供後勤服務保障;負責鎮安與省委、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聯絡,為縣委、縣政府組織參與西安地區有關活動提供服務,為鎮安與西安及其他地方經濟、技術、信息、人才交流搭建服務平台。
(十三)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股室

根據上述職責,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6個內設機構:
(一)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股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日常事務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抓好各股(室)工作的督促、檢查、評比、考勤考核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值班工作負責縣政府綜合性會議的通知;確保有效接收、傳遞各類往來電話;負責縣政府綜合性會議、電視電話會議、辦公室主任會、職工大會和文娛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辦公室的信訪工作,做好來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聯繫工作的人員和上訪民眾的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季度、半年、年度等階段性工作安排或計畫要點、工作總結等綜合性材料的撰寫;承辦政府辦公室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日常工作及相關材料的撰寫;編髮《鎮政通報》;負責辦公室和下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年度考核、工資調整等工作;協助管理縣政府及政府辦公室各類檔案材料的印製;承擔辦公室檔案、材料和報刊的收發管理、傳遞和歸檔保管工作;縣長、副縣長、主任、副主任辦公室、常務會議室和清潔區域內的衛生服務工作;負責做好辦公室的聯鄉(鎮)包村扶貧和縣政府抽調幹部開展的各項中心工作;負責政府辦公室通訊員和會議室管理登記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服務工作。
(二)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股
負責縣長、副縣長主持召開的縣長辦公會、專題會以及其它重要會議的籌備組織、會期服務、會後所需文書(紀要、決定、通知等)的起草和決定事項的落實;負責縣長、副縣長在有關會議上的講話、報告、情況匯報及縣長、副縣長分管部門(單位)以政府、政府辦名義上報或下發的公務性文稿的審核把關;負責對各部門相關業務工作情況的督辦、檢查以及《督辦通知》和《督查通報》的起草、編髮;協助縣長、副縣長搞好對口部門有關事項的協調;協助縣長、副縣長撰寫署名理論文章或調研報告、半年和年度思想工作總結、黨風廉政建設自查報告、黨員民主評議自查報告及其它相關材料;負責做好調查研究工作,供領導決策參考;負責收集、整理、報導每一階段全縣重要經濟工作中的政務信息,撰寫《鎮安快訊》。
(三)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要保密股
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各類來文來電(含網上公文和電子公文傳輸)的接收、登記、轉辦、分發、傳遞、歸檔、保密工作;負責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的各類公文的覆核、掛號登記、分發、傳遞、歸檔工作;負責登記、轉辦、督辦和協調落實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的批示事項;負責縣政府黨組會、常務會、縣長碰頭會的組織和會後文書的撰寫工作及涉及縣政府黨組成員參加的有關會議和活動的通知聯繫等相關工作;聯繫安排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有關公務活動,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集體出席重大活動的協調聯絡和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或縣政府黨組集體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工作及縣政府班子有關材料的撰寫;負責縣政府黨組、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印鑑管理、使用和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印鑑的制發、回收、銷毀等工作。
(四)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調研股
負責縣政府政策研究工作;負責信息和調研組織工作;負責《鎮安快訊》的核稿、審稿及編排、統計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信息和調研文章的審核工作。
(五)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外事宣傳股
貫徹執行中央的對外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執行有關外事政策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督查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執行外事政策法律等有關規定情況;協調指導全縣外事活動和對外友好交往;承辦縣級領導對外交往事宜;負責組織接待來鎮訪問的外賓;指導和協調全縣涉外禮賓禮儀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涉外經濟、科技、文化交流活動;負責協調聯絡和邀請外國人士來鎮事宜;指導全縣民間對外交往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處理涉外事件;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鎮活動的管理和外國記者來鎮採訪的管理;負責全縣因公出國(境)計畫申報、資格審查、教育培訓、經費管理、總結報告的工作;負責縣級領導出國(境)的協調服務和手續辦理等相關事宜。
(六)縣政府應急辦公室
負責縣政府、縣應急委員會應急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負責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全縣應急預案管理及演練和全縣應急體系規劃、建設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向市政府應急辦報送較大級別以上突發事件及處置情況信息;辦理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人員編制

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主任l名,副主任2名;縣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專職副主任1名;縣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縣政府應急辦公室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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