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0年參加工作以來,先後擔任4個基層工商所的所長,且每次都是受命於危難之際,聽從組織的安排她憑著一股強烈的敬業精神,把每個所都建設成先進工商所,其中金竹山工商所、冷水江市場步入了全國先進行列。他勤政為民,把民眾的冷暖放在心上,時刻履行一個工商幹部的神聖職責。
1996年7月,冷水江市遭受特大水災,他在自己所在工商所被淹的情況下.置自己的外甥求教於不顧,搶救完所里的財產後,又帶領全所同志幫助個體工商戶搶運財產價值720萬元,樹立了良好的工商幹部、人民公僕形象。特別是任冷水江工商所長期間,他把安置下崗職工再就業作為"民心工程"來抓,僅1997年就安置了810名下崗職工再就業。他廉潔奉公,請客不到、送禮不受是他一貫的為人準則,也是他之所以能贏得領導和同志們讚揚、管理對象擁護的重要之點,僅1993~1997年間,他就拒請吃等102次,拒收禮品禮金折合人民幣1.67萬餘元。他1996年12月被評為全國優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員,1998年5月被評為湖南省人民滿意的公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