鍛造餘量

鍛造餘量,確定金屬型鑄造鑄件的加工餘量時應不同於砂型鑄造鑄件,那么應怎樣考慮呢?由於金屬型鑄造生產的鑄件具有尺寸精確、表面粗糙度低等特點,因此確定金屬型鑄造鑄件的加工餘量時應不同於砂型鑄造鑄件,通常應適量減少。

簡介

一般來說,確定金屬型鑄件加工餘量,還應考慮下列原則:

1、鑄件尺寸精度要求高,表面粗糙度要求低的加工面,應給予較大的加工餘量。

2、加工面越大,加工餘量應相應加大。

3、加工面距離加工基準面越遠,加工餘量應相應增加。

4、用砂芯形成的鑄件表面,應比用金屬芯形成的表面給以加大的加工餘量。

5、澆冒口開設的加工面應給予較大的加工餘量。

範圍

純鐵加工,產品尺寸為296*260*25mm(即所需完成件尺寸)。

原始材料:150*150mm材料

加工工藝:下料,鍛造,銑床加工。

問題點:代加工的廠家(負責下料、鍛造及銑加工)要求鍛造餘量為20mm,即按(296+20)*(260+20)*(25+20)mm。

因為我這邊所需數量較大,每塊產品由余量造成的損失換算成最後成本的話,資金數額也比較大,故我想諮詢一下:

在一般的加工條件下,正常的以上情況鍛造餘量應該在什麼範圍內。

註:該代加工廠家設備不算陳舊,具備正常的加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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