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

河港一般只設供駁船隊編解和進行水上 過駁或供 船舶待泊用的錨地。 河港的水上裝卸作業錨地通常靠近 碼頭作業區,不占用 主航道或影響碼頭裝卸和 船舶靠離碼頭作業用的 水域,同 橋樑、 閘壩、水底管線保持一定距離。如果受客觀條件限制,一個錨地不能滿足 船舶全年使用要求,可根據需要分別設定 枯水期、 中水期、 洪水期錨地。
停泊方式
船舶在錨地的 停泊方式有兩種。一是 船舶自行拋錨 停泊,在港外錨地一般採用此種方式;二是系纜停泊,即船舶 系纜於 浮筒(有單浮筒、雙浮筒、多浮筒)或繫船樁墩等,在港內錨地多採用此種方式。
錨地檢疫
錨地 檢疫指入境衛生檢疫 船舶必須在 港口的 檢疫錨地或者經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同意的指定地點實施衛生檢疫。錨地 檢疫在我國目前仍然是一種檢疫形式,尤其適用於來自疫區的或首次抵達的 船舶。錨地 檢疫的優點是錨地遠離港內,一旦發現檢疫傳染病時便於檢疫當局對交通工具和人員採取控制、隔離等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