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江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六、負責區級機關、部分事業單位房屋產權管理和區級機關辦公樓、辦公區的管理和維護。 九、負責區級機關辦公區的安全和消防工作,指導和協調區級機關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負責區級機關辦公區的管理、綠化、衛生、水、電、氣、燃油供應及機關食堂的管理。

負 責 人:魏彬
職 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辦公地址:成都市錦江區大慈寺路48號
工作職能:
一、草擬本轄區機關事務管理規定實施草案。
二、負責組織實施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的採購工作;承擔全區政府採購的數據統計和上報工作。
三、受區政府和區國資辦委託,負責對區級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含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進行監督管理,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貫徹落實國務院《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我局公共機構(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我區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節能工作。
五、負責錦江區黨政機關公物倉資產的保管、調劑、出租、出借、報廢及處置工作。
六、負責區級機關、部分事業單位房屋產權管理和區級機關辦公樓、辦公區的管理和維護。承擔區級機關公用房屋的維修和機關設施修建改造。
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區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推動區級機關後勤的改革和發展;指導區級機關和各街辦後勤服務單位的業務工作;實施區級機關、各街辦後勤管理和服務人員的崗位培訓。
八、負責區級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車輛編制和車輛配置、更新、報廢及維修管理;負責區級機關公務車輛改革制度等相關規定的執行和落實。
九、負責區級機關辦公區的安全和消防工作,指導和協調區級機關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負責區級機關辦公區的管理、綠化、衛生、水、電、氣、燃油供應及機關食堂的管理。
十一、歸口管理錦江區接待辦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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