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銓敘部”依1928年12月17日南京國民政府公布的《銓敘部組織法》,於1930年1月6日在南京成立。其後九次遷址。1953年遷至台北市木柵溝子口。
機構設定
置部長一人,綜理部務;政務次長及常務次長各一人,輔助部長處理部務。下設法規司、銓審司、特審司、退撫司、人事管理司、總務司等六個司,參事室、秘書室、信息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等七個室,法規委員會及訴願審議委員會二個委員會,另為因應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於1999年7月1日設本部中部辦公室;此外,依《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管理條例》,設“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管理委員會”隸屬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