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銀行統計是銀行統計資料、銀行統計工作的總稱,它是金融統計的主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經濟統計的重要內容。 社會主義國家銀行統計資料的主要來源,是根據銀行業務活動的原始記錄和會計核算等編成的統計報表。此外,還必須組織各種形式的專門調查,蒐集直接資料,進行整理分析,以滿足調查研究的需要。
銀行統計資料
銀行統計資料主要包括:
(1)銀行各項業務活動的統計報表;
(2)銀行經營管理方面的統計報表;
(3)專門統計報表和專門調查資料;
(4)銀行統計資料和有關國民經濟資料、綜合分析資料;
(5)綜合性資料。
銀行統計工作
銀行統計工作是對銀行統計資料蒐集、整理、研究和提供服務的工作總稱。
統計簡介
反映銀行信貸資金的來源和運用、現金收支分配及其平衡和變動情況的統計。銀行信貸統計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是組織和加強銀行信貸和現金計畫管理,進行信貸監督,組織市場貨幣流通以及開展銀行日常業務工作的重要依據,也是研究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特別是財政、信貸和物資平衡的依據之一。
統計種類
信貸資金統計
反映資金來源的主要指標是存款,資金運用的主要指標是貸款。在統計上,存款和貸款指標通常都是按一定時點(期末)的餘額即收支相抵以後的數額計算。存款指標是用報告期末各存款帳戶尚未支取的存款餘額,貸款指標是用報告期末放款帳戶尚未償還的貸款餘額,它們反映銀行在一定時點上所能支配和正在運用的資金數額。若反映一段時期存款、貸款的一般水平,則可計算存款和貸款的平均餘額。統計通過分組,反映和研究各類存款的構成和變化,各類貸款的分配使用,檢查信貸計畫的執行情況,分析吸收各類存款的狀況、貸款資金使用的效果以及貸款回收的情況等。信貸收支差是信貸資金來源和運用的差額,是研究財政信貸平衡的一個重要綜合指標。
現金收支統計
主要指標有現金收支總額和收支各項目數額。一定時期內現金收支差額表現為貨幣回籠或貨幣投放的數額,通常是將現金支出大於現金收入的差額稱為貨幣投放,將現金收入大於現金支出的差額稱為貨幣回籠。它們反映該時期市場貨幣流通量的變動,也就是機關團體庫存現金和居民個人手存現金的增加或減少。
貨幣與銀行統計
組成部分
貨幣與銀行統計體系包括三個組成部分:
(1)貨幣當局的資產負債表(反映了中央銀行基礎貨幣的創造);
(2)各類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反映了存款貨幣的創造);
(3)非貨幣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表(反映了該類機構對貨幣創造的影響並為統計廣義流動性貨幣提供了基礎)。
統計結構
我國的貨幣與銀行統計體系結構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推薦的標準結構基本類似,由三個基本賬戶和兩個合併賬戶組成。
三個基本賬戶是: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存款貨幣銀行資產負債表以及特定存款機構資產負債表。
兩個合併賬戶是:貨幣概覽和銀行概覽。
以上賬戶都是金融機構的人民幣信貸收支活動,不包括外幣賬戶。
特點
第一,貨幣與銀行統計是總量核算;
第二,利用資產負債袁的形式進行核算;
第三,貨幣與銀行統計體系和國內其他巨觀經濟統計體系相互協調;
第四,貨幣與銀行統計體系具有國際可比性;
第五,貨幣與銀行統計工作要求較強的時效性。
基本要求
(1)基礎數據。第一,基礎數據要完整;第二,各金融機構單位報送基礎數據要及時;第三,基礎數據以提供存量數據為主,以提供流量數據為輔;第四,金融機構單位應提供詳細科目的基礎數據,儘量在基礎數據報表中不使用合併項或軋差項。我國中央銀行建立了一套“全科目”的上報體系.較為有效地使基礎數據滿足了以上要求。
(2)估價方法。貨幣與銀行統計體系對金融交易按照市場價格估價,即按照市場上交易發生時的成交價格估價。
(3)貨幣與銀行統計體系的核算工具。貨幣與銀行統計體系利用複式記賬原理,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使用賬戶形式進行核算。
(4)項目合併和軋差。對不重要的交易科目。往往採取合併和軋差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