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基本戶

銀行基本戶

銀行基本賬戶是指存款人(企業)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企業的工資、資金等現金的支出,只能通過基本存款賬戶辦理。 一個企業只能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而可以開設一個以上一般存款賬戶。

分類

銀行存款帳戶分為基本存款帳戶,一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和專用存款帳戶。

基本存款帳戶

是指存款人辦理日常轉帳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帳戶。存款人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本帳戶辦理。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

一、企業法人;

二、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

三、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

四、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五、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

六、外國駐華機構;

七、社會團體;

八、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稚園;

九、外地常設機構;

十、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承包戶和個人。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檔案之一:

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

三、軍隊軍以上、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四、單位對附設機構同意開戶並承擔附設機構經濟責任的證明;

五、駐地有權部門對外地常設機構的批文;

六、承包雙方簽訂的承包協定;

七、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一般存款帳戶

是存款人在基本帳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與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立的帳戶,或根據其資金管理需要開立的帳戶。存款人可以通過本帳戶辦理轉帳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能辦理現金支取。

下列情況,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

一、在基本存款帳戶以外的銀行取得借款的;

二、與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不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

三、根據資金管理需要。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除必須提供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 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正本和中國人民銀行市分行帳戶管理卡外,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檔案之一:

一、借款契約或借款借據;

二、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戶的證明;

三、根據資金管理需要的證明。

臨時存款賬戶

是存款是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帳戶。

存款人可以通過本賬戶辦理轉帳結算和根據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

下列情況,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帳戶:

一、外地臨時機構;

二、臨時經營活動需要的;

三、通過應解匯款或匯票解入的款項。

存款人申請開立臨時存款帳戶,應向銀行出個下列證明檔案之一:

一、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臨時執照;

二、 有權部門同意設立外來臨時機構的批文;

三、應解匯款或匯票。

專用存款帳戶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開立的帳戶。

下列資金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帳戶:

一、基本建設的資金;

二、更新改造的資金;

三、特定用途,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

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帳戶,除必須提供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 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正本和中國人民銀行市分行帳戶管理卡外,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檔案之一:

一、經有權部門批准項的檔案;

二、國家有關檔案的規定。

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

專用存款賬戶

是存款人管理和使用各種專項資金的專用賬戶。

下列情況,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

1. 單位銀行卡賬戶的資金必須由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該賬戶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

2. 財政預算外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和信託基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3. 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賬戶支取現金的,應在開戶時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准的範圍內辦理。

4. 糧、棉、油收購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黨、團、工會經費等專用存款賬戶的現金支取應嚴格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5. 收入匯繳賬戶除向基本存款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用存款戶劃繳款項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現金。

6. 業務支出賬戶除從基本存款賬戶撥入款項外,只付不收,且現金支取必須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7. 人民幣特殊賬戶資金不得用於放款或提供擔保。

8. 人民幣存款結算融道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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