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國立公證處簡介
本處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注重科學發展、規範管理、創新服務的經營理念,忠於法律、誠信服務、關注民生、奉獻社會。擁有一支高素質、業務精、經驗豐富的法律人才隊伍,並有涉外公證專職翻譯人員,具有辦理重大、疑難、複雜公證事務的豐富經驗。擁有先進、完備的現代化辦公設備,能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和最周到的公證法律服務。
多年來,本處承辦了大量的民事、經濟、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證事務。年均接待民眾諮詢上萬次,公證項目達一百多種,公證文書發往百餘國家和地區。積極開展公證法律援助、公益性公證活動,提升公證公信力。辦理了大量遺囑、繼承、聲明、委託、婚前財產協定等民事公證,化解了諸多矛盾糾紛,減少了多起訴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新農村提供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承辦了大量的房地產公證、各類契約公證、保全證據公證,為區、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提供全方位的公證法律服務,為自治區五十大慶獻禮工程項目招投標辦理公證,為區、市經濟發展保駕護航。全處人員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內強素質,外樹形象,不斷增強社會服務意識和風險意識,塑造出了人民滿意的公證新形象,為寧夏跨躍式發展、對外交往和構建和諧社會、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做出積極貢獻。
榮譽展示
業務範圍
一、證明契約、委託、遺囑、繼承權,財產贈與、財產分割;
二、證明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身份、職務、學歷、經歷、學位、出生、生存、死亡、有無犯
三、證明檔案上的簽名、印鑑、日期屬實;
四、證明檔案的副本、節本、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五、對於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認為無疑義的,在該文書上證明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六、招標投標、拍賣;
七、公司章程;
八、保全證據;
九、保管遺囑、遺產或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
十、提存;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
十二、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十三、提供公證法律諮詢;
十四、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國際慣例辦理其他公證事務。
十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採用公證形式的法律行為以及其他屬於公證業務範圍的事項,公證處應當給予公證,但不真實、不合法或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