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源

金融資源

金融資源,是指金融領域中關於金融服務主體與客體的結構、數量、規模、分布及其效應和相互作用關係的一系列對象的總和或集合體。金融資源這一詞條在實際部門和學術研究中出現頻率比較高,但它的含義怎樣科學規範,卻少有研究。有人由此認為我國經濟貨幣化的程度迅速提高,其實,這只是一個認識誤區,m2/GDP值的迅速提高,難以真實地反映我國經濟貨幣化的程度,相反,它集中地反映了我國金融資源配置的浪費,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提出了一個指標,即增量資本產出率(ICOR),這個指標的分母是GDP的增長,分子是資本增長,也就是投資,其含義是增加1元錢的產出,要增加多少投資。

基礎信息

基本含義

金融資源這一詞條在實際部門和學術研究中出現頻率比較高,但它的含義怎樣科學規範,卻少有研究。也許不需要學究式的規範,只要大體認同就行了,則它的內容主要包括作為資金的貨幣和能夠流通的證券,社會成員之間以及社會成員與政府之間接受信用也能夠稱作金融資源。它們的共同特點是能夠作為經濟發展的要素,能夠帶來增值。政府巨觀經濟調控必須掌握資源,其中包括金融資源;金融資源的配置狀況與經濟巨觀調控密切相關,現階段我國政府進行巨觀經濟調控除了政策法規外實際上掌握著兩種資源,即貨幣資金和土地。因此,分析研究我國金融資源的配置狀況是有意義的。

金融格局

現階段,我國的金融格局仍然是國家或者政府掌握金融資源,這不僅表現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國有政策性銀行占領了我國金融市場的絕大部分(70%以上),而且表現為股份制商業銀行,地方商業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也是國家或政府控股。它們的業務活動不僅受政府監管,而且受政府指揮,有人說監管部門接二連三地發檔案具體指導商業銀行的業務操作,簡直成了銀行的“業務總監”。在這種狀況下,全國金融系統的業務操作“全國一盤棋”。金融資源的分配呈現為“要緊都緊,要松都松”,基本上沒有原則。

產生這種狀況的原因,歸根到底是我國的金融制度性質和體制設計決定的。我國金融制度體制改了這么多年,改了什麼呢?改變了機構設定,改變了名稱,但性質沒有變,機制沒有變,也就是說國家或政府統一掌握金融資源的性質沒有變,按級別運作的一套機制沒有變。在這種情況下,商業銀行的負責人既是老闆,更是官員,既要完成利潤目標,更要完成政府目標,甚至在有些情況下,放棄自身追求利潤的目標,首先服從大局需要。有人說,在我國沒有真正的商業銀行,因為它不完全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最終目標。這種說法,是否符合實際,可以討論。但有一點能肯定,在我國商業銀行沒有完全按“商業化”運作,也不可能完全按商業化運作。換句話說,完全按“商業化”運作,要有個過程。

在實際中,非商業化運作的表現是:貸款失誤,不是按市場原則去處理,而是要受到政府、上級處分;對民營經濟發生業務帶來的風險大於對國有經濟發生業務帶來的風險;對國有經濟貸款收不回來,能夠大事化小,說得清楚,平安無事,而對民營經濟貸款收不回來,就涉嫌賄賂,而要追究責任等。這種做法,雖然少見,但它有力地證明:在國家或政府掌握金融資源的條件下,商業銀行的經營還沒有完全的自主權。

執政之基

為什麼在我國,國家或政府掌握金融資源的狀況改不了,不能改?概括地說,是保國有經濟。因為國有經濟(包括國有控股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基礎,換句話說是“執政之基”。我國國有經濟的形成除了沒收國民黨的官僚資本主義經濟、改造民族資本主義經濟外,絕大部分是基於國家財政投資。多少年來國家投資項目注重建設資金到位,缺乏運營資金配套,使得國有企業缺乏流動資本。流動資本靠銀行貸款,大多數企業,負債率都很高。應當說這種狀況改變不了,首先是理論上的誤導:銀行為國家積累資金;其次是投融資制度的嚴重缺陷。實際情況是國有經濟和國有控股經濟負擔過重以及其他眾所周知的原因,賺不到錢或賺不到更多的錢,甚至嚴重虧損,而在這種狀況下又不讓它們破產,要讓它們生存下去,要讓它們繼續維持和發展,使得國有經濟在相當長的時期中一直處於困境狀態中。為了解除國有企業所處的困境,只有靠外部援助,包括外部融資,而外部融資,主要靠銀行,不僅靠銀行貸款,而且靠股市,曾記否,當年權威人士曾明確提出:要讓國有企業的股票優先上市作為緩解企業困境的重要渠道,說白了就是“上市圈錢”。靠外部救助、融資保生存不破產、保發展續業績,而在“包袱”又未減輕的狀況下,虧損繼續,在企業繼續虧損的狀況下,上市股票價值趨跌,融資貸款難以償還,造成大量的金融不良資產,也就在所難免了。可以說,在國家掌握金融資源的狀況下,政府為了維持發展國有經濟,使得金融與經濟膠合在一起,“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成也金融,敗也金融”。在這裡我們有理由做這樣的預言:如果保國有經濟的制度不改革,國家掌握金融資源的局面難以改變,則國有銀行的不良資產也不容樂觀。

資源分配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但在我國金融成了國有經濟的“錢袋”,不僅企業缺錢找銀行,政府缺錢也找銀行,銀行成了填補資金缺口的“蓄水池”,似乎這個“蓄水池”不會幹竭。其實這個“蓄水池”的量是有限的,因它所積蓄的資源主要是“老百姓”的錢,“老百姓”的錢來自“老百姓”的貨幣積蓄,在老百姓的貨幣收入有限從而貨幣積蓄有限的情況下,要銀行成為資金缺口填補的蓄水池,只有增加貨幣供給,發票子,導致貨幣貶值。

當前值得注意的現象是:老百姓投資沒有回報,老百姓的經營也沒有回報,股市連續下跌,老百姓投資股市沒有賺錢,而是總體虧損。在這種狀況下,人們為什麼仍然向銀行存款,使銀行存款繼續增長呢?通常的解釋是為了安全,其實僅此解釋是不夠的,比較全面的合理解釋是:(1)老百姓的趨利性弱,求安全性強;(2)對貨幣的隱形貶值不覺察(因為存款未成為現實的購買力);(3)有額外貨幣收入,可彌補。有人說當前我國進入了負利率時代,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負利率不利於儲蓄轉化為投資,不利於人們的選擇,不利於金融產品創新,不利於金融市場發展,不利於金融業的運行,可是在我國這樣的負面影響呈現得不明顯。怎么解釋,應當說與國家或政府掌握金融資源的條件下,能夠不按市場價格去配置金融資源,能夠無視利率在配置金融資源中的作用。這表明:我國現階段金融資源的分配仍然基本上不受市場供求關係的影響。並且可以不講效益。

金融相關率

人們在研究金融與經濟的關係時,常常以金融相關率(rpe/GDP)去表明經濟貨幣化的程度,其實“m2/GDP”能夠表明什麼,不能表明什麼,需要研究。金融相關率FIR(Financialinterrelationsratio)是美國經濟學家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RaymondW.Goldsmith)提出的,戈斯認為“金融理論的職責就在於找出決定一國金融結構、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經濟因素,並闡明這些因素怎樣通過相互作用,從而形成金融發展”。他認為一個國家的金融發展狀況要以金融結構去衡量,金融結構是一國的金融上層結構。一國的經濟基礎體現在擁有的國家財富中,金融上層結構與經濟基礎的關係體現在金融相關率上。戈德史密斯設計出的計算FIR的基本公式的內容並不簡單,但人們為了簡化,便以m2/GDP去代表。這樣的公式:首先要表達的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融資的市場化程度。也就是說,通過FIR考察當家庭、企業、政府的資金短缺時,多大程度上需要外部融資,多大程度上靠內部融資。外部融資靠發行債券和銀行借款,如發行債券和銀行借款占國民產值的比率越高,表明儲蓄與投資的分離程度越顯著,而二者的分離程度越顯著,反映融資的市場化程度越高。市場化與貨幣緊密相連,經濟貨幣化意味著實體經濟與貨幣經濟的關聯程度和對市場的依存度,所以經濟貨幣化的金融解釋,其含義應當是融資的市場化。而融資市場化的程度反映金融業的發展,所以,FIR與其說是表明經濟貨幣化的程度,不如說是表明金融業的發展程度。經濟的發展與融資的市場化相關。其次,要表達的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的發展與金融資產的市場價值相關。金融資產的市場價值決定於供求,而供求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利率。當金融資產的市場價值上漲時,意味著利率下跌,利率下跌,有利於投資,投資擴大使國民產值增長;相反,當利率上升時,金融資產市場價值下跌,利率上升,不利於投資,投資縮減,使國民產值降低。所以,概括的說,這種相關性是:資產價格——利率——投資——經濟等這組經濟變數的互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變數的互動(包括金融資產的市場價值)取決於人們的心理預期。從這個意義上說,FIR反映了人們的心理預期的變動,比例趨高,反映人們的心理預期“利好”,金融工具作用於有形財富的力度增大,相反,力度縮小。可以說,FIR是人們的一個信心指數。第三,要表達的是金融資源的利用程度。這些年來,我國m2/GDP的比值持續上升,其數值已遠遠超過了已開發國家的水平。有人由此認為我國經濟貨幣化的程度迅速提高,其實,這只是一個認識誤區,m2/GDP值的迅速提高,難以真實地反映我國經濟貨幣化的程度,相反,它集中地反映了我國金融資源配置的浪費,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提出了一個指標,即增量資本產出率(ICOR),這個指標的分母是GDP的增長,分子是資本增長,也就是投資,其含義是增加1元錢的產出,要增加多少投資。如果m2/GDP的值以增量表示,並假定噸的增量轉化為投資,則金融相關率與增量資本產出率的含義趨同。近年我國m2/GDP的值大約在5—8之間,即增加1元的GDP,要增加5—8元的投資,而西方已開發國家這一比值一般保持在1—2.5左右,這表明我國投資效率低下,金融資源的配置並不節約,而是浪費。

效用最大化

總體上看,中國經濟與金融運行都呈現出明顯的非均衡特徵。一方面是金融體系中的流動性過剩,另一方面是農村、中小企業等經濟領域仍難以獲得足夠的金融支持;而在城鄉、地區、企業之間,金融資源配置也體現出種種結構性失衡。一種有益的思路,是從促進金融資源的供求均衡著手,探索實現金融資源使用效率最大化的路徑與原則。從金融資源供給來看,應該同時加強間接金融資源與直接金融資源的有效供給。金融是現代經濟中最具魅力而又變幻莫測的領域,某種程度上已成為人類社會的存續基矗進入2007年,金融創新產品的推出、外資銀行的進入、農村金融的放開等重大事件,使金融問題成為最吸引眼球的話題之一,而中央政府也把金融改革重要性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毋庸置疑,在二十多年的市場化進程中,中國金融發展之路是迅速而雜亂的,亟待改革之處也是千頭萬緒。一種有益的思路,是從促進金融資源的供求均衡著手,探索實現金融資源使用效率最大化的路徑與原則。

加強有效供給

從金融資源供給來看,應該同時加強間接金融資源與直接金融資源的有效供給。一則,促進信貸資金配置的最佳化,需要多方面配套改革。除了制度和政策因素,從技術的角度看,有必要在規範和調控信貸一級市場的同時,儘快發展和完善信貸二級市常在已開發國家,信貸資產轉讓非常普通,已成為銀行資產管理和風險控制的重要手段,客觀上使信貸資源在高速流動中獲得更好的配置效率。我國自2002年開始批准銀行同業信貸資產交易,目前信託、財務公司也逐漸介入,但總體上交易規模有限、資產質量不高,很多交易僅僅是基於規避監管的目標。從長遠來看,逐步建立起規範的全國性信貸資產二級交易市場,無論對銀行改革還是間接金融結構最佳化來說都是有益的。二則,增加直接金融資源的有效供給,除了繼續發展傳統的股票、債券等市場之外,加快各類金融衍生品創新也是必要的。我們要強調的是,金融創新應同時關注體制內和體制外創新。首先,當前國內金融創新的一個典型特點是政府主導,在金融機構自主創新能力普遍不足、金融市場尚不完善的情況下,這種政府主導創新體現出成本低、效率高的特徵,在一定時期內具有合理性。這種政府主導創新通常集中在銀行業市場,因為該市場包括了銀行、保險等最大的資金主體,同時又吸納證券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乃至眾多法人企業。除此之外,政府還應給與體制外的民間金融創新以更大空間,因為民間自主創新畢竟是金融自由化的源泉,如私募基金、合作建房融資等理應獲得更多寬容。

金融資源的戰略性意義

戰略性作用是指一種具有關鍵和決定性的作用,這種作用是難以被其他方式所替代的。作為一種戰略性資源,金融資源在一個經濟中的戰略性作用是通過其整體性的巨觀功能來體現的。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金融資源向一個經濟體所提供的資源配置能力和資源配置效率決定這個經濟體的綜合發展水平和潛在增長能力。

(2)金融資源在將一個經濟體的經濟關係深化為金融關係的同時,不可避免的提高這個經濟體的系統風險程度,從而使得這個經濟的內在安全性變得相對脆弱。

金融資源作為一種特殊的資源,既是資源配置的對象,又是資源配置的手段。我們應充分運用現代市場經濟的金融槓桿作用,以與時俱進、不斷創新的精神解決目前經濟存在的問題和金融資源配置不盡合理的問題,以合理的金融資源配置帶動經濟協調、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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