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洲

男,1946年8月出生,山西晉城人。中共黨員。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曾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控申處副處長,漯河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中共漯河市源匯區委副書記。現任河南省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長兼省法院特邀監督員、省檢察學會常務理事,檢察員。

主要業績:先後從事湖北沉湖軍訓、學校教學、法院審判、科委科技情報以及黨政、檢察工作。撰寫的論文松正與效率--民事審判制度改革的兩大主題》和合撰的稅檢察機關提起民事訴訟》、《檢察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若干程式問題初探》被收入《改革與建設文論》一書中。撰寫的論文《舉報保護工作研究》獲河南省政府實用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2000年,民政處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民行廳表彰為"民行工作連續4年取得最佳成績",被省院黨組記集體二等功,民行處黨支部被評為1998年度、1999年度先進黨支部。個人連續7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工作中為防範國有資產流失,建立檢察機關提起民事訴訟制度,提供立法依據,指導方城縣檢察院辦理了全國首例由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的民事案例。隨後,全省各地又相繼成功辦理12例。得到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讚譽和司法界的重視,引起了立法機關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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