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及全縣經濟調節和社會管理的有關事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主要職責

(二)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議定的事項;負責縣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承辦地委、行署及地直各部門和縣委、縣人大交給縣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四)處理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門報送縣人民政府的文電;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人民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五)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七)根據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重點和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研,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檢查建議、提案的落實情況。

(九)負責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辦公室政務信息化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入口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並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調處理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門向縣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縣政府法制工作的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國家行政賠償等事項。

(十二)負責擬訂全縣應急管理規劃建議;指導、督促全縣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負責接收、匯總、研判、報告突發事件有關信息,匯總、處理應急管理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置突發事件;負責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工作,並指導、督促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十三)負責推進科技興縣戰略,協調管理全縣科技和專利工作;負責全縣科技發展和專利規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積極引進科技人才,組織開展科技示範、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統籌協調防震減災工作;負責專利執法工作;組織研究全縣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戰略和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四)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所屬機構的公產管理、公務用車、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縣行政中心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為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做好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十五)辦理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和省政府辦公廳、行署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承辦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秘書工作;負責文電辦理;負責《政府工作報告》、以縣人民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縣人民政府重要文稿和縣人民政府領導講話稿的起草、修改和送審;負責縣人民政府各類會議的會務和會議紀要的草擬、修改和送審;負責縣人民政府領導批示登記、分發和批示交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領導出席有關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聯繫協調服務工作;聯繫縣人民政府各部門的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專題調研;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文書股。辦理文電收發、傳閱、分辦、核稿等工作;負責國旗、國徽、印鑑、文印、保密、檔案管理及機要通信等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大事記的編纂及編輯工作;會同秘書股負責縣人民政府各類會議的會務等工作;指導全縣系統公文處理和辦公室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股。負責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的收集、編輯、報送、反饋工作,編印信息刊物,向行署辦公室上報信息和搞好縣(市、區、管委會)間信息交流;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政府公報》的編輯工作;負責貴州年鑑、金沙年鑑相關資料及稿件的報送、采編、組稿、發行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綜合股。會同秘書股負責縣人民政府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圖書、資料管理和報刊收訂、分發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區的環境衛生、綠化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內部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指導、檢查政府大院的安全保衛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人事股。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育培訓、社會保險、職工休假等方面的工作;按許可權管理縣政府辦公室工人和所屬單位幹部的人事檔案;負責“雙考雙評雙掛鈎”動態跟蹤考核管理及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股。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行政經費,編報縣政府辦公室預算、決算,負責辦公室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制度會計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及績效評價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所屬機構的房地產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設備、設施、及辦公用品管理;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政府採購和節能工作;負責縣行政中心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建議提案辦理股。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提案辦理、答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全縣政府系統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協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視察工作,圍繞建議、提案辦理開展調研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由人事股承擔。

紀檢監察機構 縣紀委派駐縣政府辦公室紀檢組、縣監察局派駐縣政府辦公室監察室。

其他事項

(一)縣國防教育辦公室更名為縣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為正科級機構,由縣政府辦公室和縣人武部政工科共同管理。人員編制占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主任1名,專職副主任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全縣國防教育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抓好有關國防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條例在本縣的貫徹實施;建立國防教育工作隊伍,組織國防教育活動和建立宣傳報導網路,適時向縣內人民民眾宣傳國防知識;搞好國防教育的檢查督促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國防日”、“國防月”活動;自覺接受縣人武部和縣人民政府的領導,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和完成各項任務及人防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國防交通方面的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縣政府法制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為正科級機構。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的“三定”規定另行文。

(三)縣科技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為正科級機構。縣科技辦公室的“三定”規定另行文。

(四)縣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縣政府總值班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為正科級機構。人員編制占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主任1名(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兼任),專職副主任1名(副科級)。主要職責是:提出全縣應急管理建議;負責指導、督促全縣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負責接收、匯總、研判、報告突發事件有關信息,匯總、處理應急管理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處置突發事件;負責縣政府有關應急管理決定的督查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工作,指導、督促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有關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和會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縣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為副科級機構。人員編制占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主任1名(副科級)。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的外事、僑務工作方針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規及縣委、縣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指示和決定;負責指導各鄉鎮、縣人民政府各部門有關外事方面的業務工作;協調全縣重要涉外活動,處理或協助處理全縣重大涉外涉僑事務;審核報請縣委、縣人民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承辦縣內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來我縣訪問的國賓、黨賓、其他重要外賓及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團組接待工作;配合管理在我縣工作的外籍專家、教師和記者的涉外事宜;配合做好外宣工作,協同審核全縣重要涉外報導稿件;配合有關部門檢查執行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僑務政策落實情況,保護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在我縣的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人大、政協的歸僑、僑眷代表、委員的協調和推薦工作;負責僑務信訪工作;申報、協調華僑和港澳同胞來我縣定居的安置工作,辦理歸僑僑眷身份認定,辦理華僑、華人、港澳同胞來我縣捐贈的報批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向海外的引資引智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縣政務服務中心,為縣政府辦公室所屬正科級事業單位。縣政務服務中心的機構編制方案另行文。

(七)縣政府信息中心,為縣政府辦公室所屬正股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入口網站建設和管理;指導、協調、督促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和年度報告;負責受理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縣政府車隊,為縣政府辦公室所屬正股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17名。其中,隊長1名、副隊長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安排調度縣人民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用車,確保用車安全、及時、服務優質;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車輛的日常管理、維護、修理工作;負責駕駛員業務培訓和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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