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如柏

金如柏

江西省永豐縣人,老紅軍,老黨員。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解放戰爭。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將軍銜。

基本信息

簡介

金如柏 金如柏

(1909—1984)江西省永豐縣人。一九三0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三軍政治部收發股股長,中共永豐縣委軍事部秘書、政治指導員、科長,江西軍區獨立第三團政治處主任、政治委員,紅二軍團第六師政治部宣傳科科長,紅二軍團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部長。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一二0師三五八旅七一六團政治處主任、政治委員,旅政治部主任。解放戰爭時期,任晉綏野戰軍獨立第三旅政治委員,西北軍政幹部學校政治部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西南軍區空軍預科總隊總隊長、政治委員,軍政治委員,雲南軍區副政治委員,昆明軍區第二政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顧問,炮兵政治委員。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四、六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基本資料

1909-1984),男,漢族,1909年1月21日出生,江西省永豐縣城區湖頭村(今永豐縣恩江鎮)人,1930年6月上旬參加中國工農紅軍,1930年10月上旬經羅元鳳(紅3軍政治部收發股長)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3軍政治部收發股股長,中共永豐縣委軍事部秘書、政治指導員、科長,江西軍區獨立第3團政治處主任、政治委員,紅2軍團第6師政治部宣傳科科長,紅2軍團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部長。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第120師358旅716團政治處主任、政治委員,旅政治部主任。

解放時期

1946年1月中旬任晉綏野戰軍獨立第3旅政治委員(旅長楊嘉瑞)。7月底率獨立第3旅部隊參加大同戰役。10月任晉綏軍區晉綏野戰軍獨立第3旅政治委員。11月任晉綏軍區晉綏野戰軍第3縱隊獨立第3旅政治委員。1947年3月任晉綏軍區第3縱隊獨立第3旅政治委員。7月任晉綏軍區軍政幹校(冬改名西北軍區軍政幹校)政治部主任。1948年3月任西北軍區軍政幹校政治部主任。

中國成立

1950年3月奉賀龍命令,到成都創辦空軍預科總隊(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南軍區空軍預科總隊),並擔任總隊長兼政治委員。1951年4月初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3軍政治委員兼中共滇南工委書記,1953年2月主持滇南邊疆民族工作和修路指揮部工作。1954年5月13日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雲南軍區第二副政治委員,分管政治部和幹部部工作,1955年3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昆明軍區兼雲南軍區第二副政治委員。6月因軍區秦基偉司令員、謝富治政委相繼到中央學習而主持軍區日常工作(約一年時間)。1959年11月至1962年9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昆明軍區第二政治委員。1957年3月參與領導軍區反右鬥爭。1958年2月協助秦基偉開展反教條主義鬥爭。分管邊防及政治部和幹部部工作。1960年2月在廣州軍委擴大會議期間發生心肌梗死,從此全年休息養病。1961年年初開始工作,不久眼底血管出血,又到北京治療。終因病情出現反覆,住進療養院休養。1962年10月中旬因病被免去職務。1963年春到北京休養,夏從昆明搬家到北京。1965年1月當選四屆政協常委。1965年6月下旬至1966年11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1966年11月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1967年8月11日停職。12月上旬,被請誣為“賀龍死黨”而關押。1972年10月被釋放出獄。1973年3月做為四屆全國政協委員出席第四屆全國政協第一次全體會議。1975年10月至1977年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顧問,1977年9月21日至1982年8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炮兵政治委員,中央軍委委員。1978年1月26日當選第五屆全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78年10月30日,在中共軍委炮兵三屆一次全會上,當選為炮兵黨委常委、第一書記。1955年9月27日被授予陸軍少將軍銜,同時被授予一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勳章和一級解放勳章。是中共七大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四、六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去世

1984年3月27日在北京逝世。4月7日,在八寶山舉行遺體告別儀式。胡耀邦、葉劍英、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彭真、鄧穎超、徐向前、聶榮臻等送了花圈。訃告稱其為“久經考驗的無產階級的忠誠戰士、我軍的優秀政治工作領導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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