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醫療險

重疾醫療險

重疾醫療險即重大疾病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保險對象,當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時,由保險公司對所花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償的商業保險行為。根據保費是否返還來劃分,可分為消費型重大疾病險和返還型重大疾病險。

基本簡介

重疾醫療險,即重大疾病保險 ,於1983年在南非問世,是由外科醫生馬里優斯巴納德最先提出這一產品創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納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實施了心臟移植手術的醫生。馬里優斯醫生髮現,在實施了心臟移植手術後,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財務狀況已經陷入困境,無法維持後續康復治療。為了緩解被保險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實施重大手術後所承受的經濟壓力,他與南非一家保險公司合作開發了重大疾病保險
1986年後,重大疾病保險被陸續引入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並得到了迅速發展。
1995年,我國內地市場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險,現已發展成為人身保險市場上重要的保障型產品。
重大疾病保險在發展過程中,保障範圍逐漸擴大,保障功能日趨完善,但該類產品的設計理念一直延續至今。

保險作用

抵禦風險

據國家衛生部2008年6月公布的數據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機會高達72.18%。當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療花費一般都在10萬元以上(還不包括恢復費用和誤工費用)那么,我們靠什麼來抵禦這突如其來的風險呢?

重疾險的作用

重大疾病保險簡而言之就是以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疾病保險。即只要被保險人罹患保險條款中列出的某種疾病,無論是否發生醫療費用或發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保險公司的定額補償。
重大疾病保險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三個基本特徵:一是“病情嚴重”,會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嚴重影響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與生活;二是“治療花費巨大”,此類疾病需要進行較為複雜的藥物或手術治療,需要支付昂貴的醫療費用。三是不易治癒會持續較長一段時間,甚至是永久性的。重大疾病保險給付的保險金主要有兩方面的用途:一是為被保險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狀態或手術治療所花費的高額醫療費用;二是為被保險人患病後提供經濟保障,儘可能避免被保險人的家庭在經濟上陷入困境。

確診即給付

購買了重大疾病保險,只要確診的疾病是符合保險條款中的保障對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獲得保險公司的給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後墊付醫療費用,更重要的是減輕了個人的醫療支出負擔。
例如:一個投保20萬元的重大疾病保險,哪怕只繳費一年,只要罹患重疾後被確診,都是按照投保額20萬元進行理賠,而非按照已繳費保險費進行理賠。假如年繳保費是5000元,第二年首次罹患重疾,得到20萬的理賠那么這個19.5萬就是所謂保障最數位化的體現。

專款專用

如果說我們每十個人當中有九個人是因為重大疾病而身故,那么未來在重大疾病面前,我們是否有一筆錢可以專款專用呢?
有人可能會認為,如果高齡罹患重疾,所賠保險金大多數的資金都是自己過去積累的,感覺似乎不划算。
事實上,保險保障是一個過程,而非一個片段。
在同一個條款下人人平等,重大疾病保險前期的保障功能,使得保險公司承擔了巨大的風險機會,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重大疾病風險是不可預知的,誰也不能斷言自己何時會得病,我們不能等自己第四個饅頭吃飽後來埋怨不該吃前三個饅頭,我們也不可能一上來就吃第四個饅頭。

人人適合

有的人會說,我有了社保而且單位福利很好,所以沒有必要買重大疾病保險了。情況果真如此嗎?
(1)社保只報銷因疾病引起的醫療費用,因意外傷害導致的醫療費用不能報銷;社保不對非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傷害和意外醫療責任進行賠付;無論意外身故還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沒有身故賠償的,身故後只是返還當時個人賬戶的金額,而這部分的金額是很少的。
(2)中國的社保報銷或者單位報銷首先是一個先支出再補償的概念,這就意味著即使屬於賠付範圍,你也必須先開支出去多少,才能在這個基礎之上報銷回來多少,而且我們報銷的數額不會大於開支總額。不在公費醫療藥品清單目錄上的進口藥和營養藥是不能報銷的。
(3)社會醫療統籌基金對醫保人員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線限制,額度內的費用需要自付,住院費用和大病醫療的自付比例和金額相對都比較高。
(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標準是以保障被保險人基本生活為前提。對於追求高品質的人群來說是遠遠不夠的。
所以,對於沒有醫保的人來說,重疾險尤其重要。而對醫保覆蓋對象來說,重疾險可作為一種必要補充。

注意事項

堅持誠信

客戶在投保時,對健康狀況、年齡等,凡是影響保險公司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重要事實,不能隱瞞或虛報,要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

弄清條款

購買重疾險時,一些消費害不細看保險細則.這就有可能對自己應享有的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不清楚,很容易造成權益受損。很多保險理賠糾紛就是由於投保人當初沒有弄清保險條款所致。同時,看清條款,也利於客戶有合理的預期,畢竟保險公司不是“包管”公司。

保管單據

凡是與投保有關的單據,如投保單、保險單以及與病情有關的票證如各種證明、病歷、發票等 ,都應妥善保管。因遺失此類票據而發生保險糾紛的事例也是屢見不鮮的。

險種搭配

單一品種的重疾險其保障範圍畢竟有限,所以最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最佳的險種組合,具體組合方案可請有關保險專業人士設計。

投保指南

問題一:重大疾病保險保哪些重大疾病?
答:大多數重疾醫療險產品首先包含6種必保重疾,其餘則是由保險公司依據保監會的重疾定義規範自由配置,因此選擇時應注意依據個人需求比照疾病保障責任,合理配置適合自己的保障項目。
問題二:重疾醫療險起哪些保障作用?
答:大病通常需要進行較為複雜的藥物或手術治療,並支付昂貴的醫療費用。重大疾病保險給付的保險金主要有兩個方面的用途:一是為保險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狀態或手術治療所花費的高額醫療費用;二是為被保險人患病後提供經濟保障,儘可能讓家庭避免出現“經濟危機”的風險。
問題三:重疾醫療險為何會有手術方面的保障責任?
答:之所以會有手術方面的保障責任,一是由於需要實施這類手術的疾病具有病情嚴重、治療花費巨大的特點;二是由於最初的重大疾病保險就包括了手術保障責任,這一特徵得到了保留的發展。重大疾病保險中所稱的重大疾病是指契約約定的疾病、疾病狀態或手術。
問題四:重疾醫療險怎樣購買?
答:首先,應該根據需求選擇合適的,注意及時諮詢。其次,決定投保後,需仔細閱讀並如實填寫,如實告知個人的相關情況,包括年齡、身體健康等。最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一定要在投保單相應落款處簽上自己的名字,注意是親筆簽名。
問題五:買了後發現不合適自己,怎么辦?
答:保險通常設有10天的猶豫期(猶豫期的起始日為投保人書面簽收保單日),投保人若發現購買的產品與自身需求不相符時,在猶豫期內退保,保險公司會全額或在扣除保單工本費後無息退還已交保險費,並且自始不承擔保險責任。
問題六:如何申請給付重疾醫療險的保險理賠金?
答:重大疾病保險契約中均有“保險金申請”條款,在發生契約約定的保險事故後,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按“保險金申請”條款中的要求,準備相關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需要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主要包括保險契約、被保險人身份證明、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或手術證明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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