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重慶市雙橋區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現有幹部職工34人(含退休4人),其中:中共黨員25人(含退休2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8人 (在職)。下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 稅政法規科、收入核算與財務科、征管與納稅服務科、人教與監察科;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2個派出機構:園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擔負著全區國稅徵收管理工作。轄區現有2386戶納稅人,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72戶。市屬重點稅源企業5戶: 雙錢集團(重慶)輪胎有限公司、重慶雙橋正大有限公司 、鞍鋼貝卡爾特輪胎簾線(重慶)有限公司、重慶市雙橋區唐通廢舊塑膠回收有限公司、重慶市電力公司永川供電局雙橋供電分局;區屬重點稅源企業30餘戶。
機構榮譽
2000年,被重慶市雙橋區命名為“文明單位”;
2001年,被雙橋區命名為“文明行業”;
2002年,被重慶市委、市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
2003年,被市人事局、市國稅局評為重慶直轄以來的“先進集體”;
2004年 ,被市委、市政府命名為市“百佳文明單位”,原車城稅務所被授予全國“巾幗文明崗”,辦稅服務廳被市文明委、市婦聯授予“巾幗文明示範崗”;
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2005年,被雙橋區人民政府評為“最佳園林式單位”、重慶市“市容整潔單位”;
2006年,被重慶市總工會授予模範職工之家;
2004年-2007年,連續四年 和2010年2月被評為重慶市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
2008年,被評為重慶市國稅系統先進領導班子;
2008年,被重慶市創爭活動領導小組、重慶市總工會授予重慶市第三屆“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機關”先進單位;
2008年-2009年,在全區政風行風評議活動中名列前茅;
2009年,被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授予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
2009年,被中共雙橋區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五個好”基層黨組織;
2003年-2009年,在全市國稅系統組織收入工作考核評比榮獲優秀等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本局的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雙橋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雙橋地區中央稅及共享稅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組織實施加快本單位納稅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改進和最佳化納稅服務,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係;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單位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七)負責組織實施對納稅人的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加大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重點稅源的監控管理,不斷提高個性化、專業化服務水平。
(八)負責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負責加快實施本單位金稅工程,最佳化業務流程,加快實現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和稅管理現代化工作。
(十)負責雙橋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局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基層黨建工作、基層建設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及行風建設;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稅收科研和稅收宣傳工作。
(十三)負責本局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維修和審計工作。
(十四)負責承辦重慶市國家稅務局和雙橋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雙橋區國家稅務局為副處級全職能局,設定內設機構5個(副科級)、直屬機構1個(正科級)、派出機構1個(副科級)、暫不設定事業單位。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含機關服務中心)
(1)負責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等工作;負責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內外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負責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局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負責車輛管理,臨時人員的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全局固定資產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後勤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辦公區域、職工住宅區及院內綠化、衛生、設施維護、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接待工作。
2、稅政法規科(含政策法規、貨物和勞務、所得稅、進出口稅收管理)
(1)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單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負責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負責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負責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負責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負責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2)負責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解釋和處理;負責實施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車輛購置稅票證;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3)負責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4)負責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並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負責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6)負責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
3、收入核算與財務科
(1)負責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和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負責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負責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工作;負責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2)負責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負責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負責本局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制定財務和資產管理制度。
4、征管與納稅服務科(含信息中心)
(1)負責轄區內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局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負責制定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負責制定和擬定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負責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調研、稅法宣傳、納稅服務、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負責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負責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2)負責實施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稅務調研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負責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3)負責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制定和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負責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負責本局的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5、人教與監察科
(1)負責貫徹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負責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人事任免、獎懲、調配、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負責下一級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局二級部門領導離任審計工作;監督檢查本局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
(2)負責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工作。
(3)負責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監督檢查本局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制度情況;負責監督檢查本局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情況;負責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本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4)負責本局黨群工作;負責局黨組中心組的學習安排,擬訂學習規劃等工作;配合黨支部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本單位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5)負責本局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稽查局暫不設定內設機構。
負責組織貫徹實施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負責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負責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案件司法有關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稅收案件行政處罰、稅收保全、強制執行和催繳補稅罰款等工作。
(三)派出機構
1.園區稅務所
負責所管轄區內稅源實施監控管理,納稅服務和納稅資料分類管理;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稅務登記辦理、稅法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處理一般性違反稅法規定行為;負責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報稅稽核、受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等工作;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納稅申報調查核實、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實、催報催收、數據分析、實施納稅評估、欠稅追繳、處理一般性違反稅法規定的行為;負責一般納稅人初審,緩稅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完成區局領導及各部門交辦其他工作任務。
2.辦稅服務廳
組織實施轄區內稅、費的申報徵收工作,納稅服務和徵稅資料分類管理;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稅務登記、發票使用證辦理、稅法宣傳、納稅輔導解釋工作;負責各種涉稅資料接收、登記、轉辦工作;負責發票購銷存管理工作;負責發票掃描認證工作;負責代開發票的審核、開具及稅、費徵收工作;負責完成區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雙橋區稅務學會秘書處
制定稅務學會章程,稅收科研課題研究,制定調研活動規劃和組織實施工作;制定本學會的經費管理制度和會員管理制度工作;開展稅收政策的調研工作;組織實施稅收科研論文的撰寫和稅收科研課題調研活動的實施工作;參加市稅務學會組織召開的各種會議、稅收課題科研研討會和稅收課題調研會;組織實施召開本學會各類會議的召開;組織實施本學會各種活動健康有序的開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