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北區綠葉義工志願者協會

重慶市江北區綠葉義工志願者協會

重慶市江北區綠葉義工志願者協會,創建於2006年,於2009年在政府合法登記註冊,以困境兒童的救助和成長為主要使命,以用愛的力量感動這座城市為公益口號,現有註冊義工接近10萬人,積極開展流動兒童、留守兒童、貧困兒童、打工子弟等群體的救助和成長服務,重慶地區註冊義工人數最多、最具社會公信力和影響力的民間NGO組織之一。 重慶市江北區綠葉義工志願者協會創建於2006年6月1日,初期作為環保小組通過網路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後經過長期發展和“512”洗禮得以在公益理念和組織建制上得到成長,於2009年4月16日在江北區民政局登記註冊,主管單位為江北區文明辦,登記性質為民辦非企業,2011年5月16日根據組織發展需要改組籌建登記為非營利社團。 綠葉義工以“用愛的力量感動這座城市”為組織口號,以山區助學、社會融入、環保倡導、社區專業社工服務為組織使命,現有註冊義工約9萬多人,服務中心設在江北區觀音橋龍湖·楓香庭A棟1501,聘有專職工作人員10名,並下設重慶大學城義工聯絡點、西南大學義工服務站、南坪萬達廣場義工服務站等管理場所,在彭水連湖地區、彭水聯合地區、酉陽銅鼓地區設立山區貧困兒童服務項目點,在渝中職教中心、苗兒石國小等學校建立志願服務基地等。同時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財務通報系統和義工管理系統,具有良好的社會公信力。

組織概況

重慶市江北區綠葉義工志願者協會 重慶市江北區綠葉義工志願者協會

綠葉義工創始人張海峰獲得2008年感動重慶十大人物提名獎、重慶市十佳志願者、全國百佳志願者、重慶十大優秀網路版主等稱號,並受聘為重慶市公安局警風監督員。綠葉義工代表李露獲得2009年感動重慶十大人物,團中央大學生自強之星等榮譽稱號。

綠葉義工積極開展公益活動,幫扶弱勢群體,先後開展山區營養午餐計畫、愛心助飛夢想圓夢計畫、流動青少年社會融入計畫、打工子弟社會融入計畫、山里孩子有夢想等公益項目,獲得了良好的社會口碑和影響力。其中在山區營養午餐計畫中,累計完成600餘名山區特困學生的一對一資助,涉及公益資金超過20萬元;“愛心助飛夢想”高考圓夢行動是綠葉義工有一個助學品牌,針對每年的特困高考學生開展積極地助人自助和籌款救助,自2009年開展以來,總計資助181名貧困高考學生走進大學校園,總計資助善款超過100萬元。

而作為服務專業化的重要體現,綠葉義工在第二屆義工大會上確定了社會融入的組織使命,針對重慶當前城市化加快所帶來的流動人口融入困境進行專業化服務,積極開展了流動青少年和打工子弟的社會融入項目,通過遊戲、分享和討論等參與式培訓幫助他們獲得更多的城市生活技能以及互助網路,並逐步在流動青少年和打工子弟相對聚集的學校建立了社會融入課程的指導員教師團隊,有力促進了項目本土化。綠葉義工社會融入項目至今為止為上千名流動人口帶去了社會融入和能力成長的課程,課程傳遞和服務時間超過3萬小時,讓這些孩子更好地融入了重慶主城生活。

與此同時,綠葉義工在環保倡導和老年關懷方面也積極開展了多個公益項目,其中“衣往情深”環保倡導為市民展現我們每日所穿的衣物帶給我們環境的影響,從而倡議和宣傳更好地參與環境保護工作;“夕陽天使計畫”則是倡導和組織更多的社會人士關愛老年群體,走進敬老院和養老院志願服務,並開展社區孤殘老人、空巢老人等的關懷關愛活動等。這些活動有力地推動了社會人士參與公益的熱情以及幫助他人的主觀意識。

作為重慶非營利社會團體,綠葉義工在大力開展專業服務的同時,也致力於力所能及地推動公益行業的進步和發展,在江北區文明辦和江北區民政局的指導下,積極參與社會文明風氣的創建工作,以及社會扶貧濟困的志願服務工作,同時積極地與重慶開設有社會工作的高校進行深入合作,不斷了解社會需求,促進其他民間公益組織的發展等,積極履行民間公益力量的社會責任。

綠葉義工大力提升組織公信力的培養,建立健全了財務公示制度和多重財務監管制度,保障公益資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並不斷深化公益從業人員的個人修養和道德素養,從而促進綠葉義工的社會公信力進一步深化。

組織信息

組織全稱

公益活動圖片 公益活動圖片

重慶市江北區綠葉義工志願者協會

組織口號

以愛的力量感動這座城市!

公益使命

和困境兒童一起享受快樂生活!

主管單位

重慶市江北區文明辦

註冊編號

渝江民社證字第134號

辦公地址

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融恆時代廣場1308室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重慶市江北區綠葉義工志願者協會(英文譯名:Green Leaf Volunteers Association of Jiangbei Chongqing, GVAJ)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地方性義務工作者自願結成的為社會提供志願服務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積極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救助弱勢群體。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江北區文明辦及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江北區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每年3月至5月參加登記管理機關年度檢查,機構重大活動及時報告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重慶市江北區渝北三村30號紅鼎國際A座2101。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 救助弱勢群體;

(二) 開展各項公益為目的的義賣活動;

(三) 開展各項志願服務活動;

(四) 開展各項便民服務;

(五) 開展社區睦鄰活動;

(六) 承接各項非營利性公益項目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綠葉義工的會員種類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其中單位會員是指企事業單位或學校等單位以團體的形式加入本團體;個人會員則是以個人的名義加入本團體的人士。

第八條 申請加入綠葉義工的註冊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綠葉義工的章程,支持綠葉義工的各項公益活動開展;

(二) 有加入綠葉義工的意願,能堅持參加公益活動;

(三) 具備基本的公民素質,有起碼的社會責任感;

第九條 綠葉義工註冊義工入會程式是:

(一) 提交義工註冊申請書;

(二) 提交個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免冠一寸照片3張;

(三) 到綠葉義工管理辦公室辦理義工證和義工服務掛牌;

(四) 關注和參與綠葉義工各項公益活動;

第十條 綠葉義工志願者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參加綠葉義工的義工大會,並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綠葉義工各項公益活動;

(三) 享有綠葉義工各項公益項目策劃的參與和建議權;

(四) 對綠葉義工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擁有退出綠葉義工的自由權;

第十一條 綠葉義工註冊義工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綠葉義工義工大會和管理辦公室的各項決議;

(二) 維護綠葉義工的正面形象和各項合法權益;

(三) 協助完成綠葉義工交辦的各項工作;

(四) 按規章制度交納註冊會費;

(五) 向本團體提交必要的信息,並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綠葉義工,並交回義工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綠葉義工任何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管理辦公室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義工大會須有200名以上的義工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義工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義工大會每2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義工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綠葉義工開展日常工作,對義工大會的各項決議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綠葉義工義工大會的各項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及會長、主任;

(三) 籌備召開義工大會;

(四) 向義工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綠葉義工的日常戰略和發展規劃;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綠葉義工設立管理辦公室,管理辦公室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主要負責人,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管理辦公室由義工大會選舉產生的會長及主任主持日常工作,並對理事會各項工作進行落實。

第二十三條 管理辦公室設立各分類部門,並開展各項活動策劃和實施。

第二十四條 綠葉義工的理事長、會長、主任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綠葉義工的各項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或者相關經驗;

(三) 理事長、會長、主任、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會長、秘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 對各項公益項目具備積極地促進作用;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主任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綠葉義工理事長、會長、主任任期2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義工大會2/3以上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綠葉義工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綠葉義工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管理辦公室常務會議);

(二) 檢查義工大會、理事會 (或管理辦公室)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綠葉義工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 對綠葉義工各項工作的正確性和預見性負責。

第二十九條 綠葉義工主任行事下列職權:

(一) 主持管理辦公室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各部門分管幹事或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六) 處理綠葉義工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綠葉義工經費來源:

(一) 註冊義工會費;

(二) 各項限定性和非限定性捐贈;

(三) 政府購買服務;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11年5月4日協會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綠葉義工志願者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發展理念

發展概念

綠葉義工由民間網路團體發展而來,在政府註冊後,逐漸轉型成為實務型民間非營利組織,在充分發揮民間公益力量的同時,配合政府主管單位做好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相關輔助工作。並進一步最佳化和強化項目策劃和管理能力,在整個社會形成一種正面的公益影響力,並最終實現組織資金運營的合理化和企業積極參與公益行為的局面,努力打造公益實體經濟,形成良性的造血機制,力爭在5年內完成綠葉基金會的籌建。

項目運營

綠葉義工在山區助學和社會融入兩大領域樹立優質的公益品牌,並通過項目活動的推廣和媒體對於公益理念的傳播,引導整個社會力量關注弱勢群體的救助幫扶,並逐步建立專業的項目管理團隊和技術支持團隊。以此同時,運用優質的義工資源和公益口碑,以及社會組織客觀公平的先天優勢,除通過市場調查和前期走訪開設的公益項目外,加強政府購買服務也是綠葉義工致力於開發的領域,運用專業的社工技能和客觀的調研數據,為政府提供有效地參考數據以及承擔精神文明建設的輔助工作,除此之外,積極尋求和承接國內外大型公益組織和機構的公益項目實施,將有利於機構鍛鍊穩定專業的項目管理隊伍,也是組織項目運營的重要組成。

品牌推廣

進一步擴大綠葉義工社會影響力,除設立優質的公益項目外,和媒體的互動和溝通、社會名人的參與、政府組織的充分認可都將促進綠葉義工的知曉率和公信力。通過政府以及媒體的互動,將各類優勢資源進行整合,有益於公益項目的實施和效果的保障;與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一起策劃和執行社會救助和弱勢關懷的活動,將有益於綠葉義工組織經費的保障;通過社會名人的積極參與和倡導,將能樹立更加優質的品牌影響力和義工參與度。

公益服務

山區助學

綠葉義工一直致力于山區教育平等的公益服務,先後針對山區貧困小學生、山區貧困高考生、山區村小等進行了多個公益項目,其中影響力較大的“山區營養午餐計畫”“愛心助飛夢想高考圓夢行動”“特困孤殘學生春花基金”等。在未來綠葉的發展規劃中,將逐步開展留守兒童、特困兒童的心理干預和能力成長項目。

社會融入

重慶作為快速發展中城市,將在未來幾年增加主城人口超過1000萬人,而在新增的城市人口中,遠郊農村人口、外來務工人員等占較大比重,他們在利用城市公共資源方面的意識非常薄弱,綠葉義工針對農村在渝高職院校學生、山區在渝務工人員等人群開展社會融入方面的公益活動,指導培訓他們學會利用城市公共資源,通過遊戲、培訓、關懷等項目活動讓他們融入到主城中來。與此同時,流動兒童、打工子弟的社會融入項目,將會著力於促進他們建立良好的城市生活習慣、了解城市公共設施、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學習團隊協作的技巧等內容。

環境保護

作為本土公益組織,我們在關注環境保護方面以倡導模式為主,針對城市環境改善和綠化保護方面進行積極地工作開展,並策劃“衣食住行水電氣”的分類環保概念,逐步推進環保倡導的工作。策劃實施了首個“衣往情深”環保概念,已得到大渡口區組織部、西政、重師等政府部門和高校的積極回響。

服務購買

作為逐步向專業化、職業化轉變的NGO組織,綠葉義工致力於引導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公益事業,將積極設計策劃適合於企業和單位參與的公益項目,並承接政府具備公益性的項目活動,提供專業性的以公益為目的購買服務。王老吉“夕陽天使”清涼行動、江北區環保局創模知曉率社會調查等都是綠葉義工優質的服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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