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國際國內公共關係協會

重慶市國際國內公共關係協會(CQPRA)是經市民政局註冊批准、市社科聯領導具有社團法人地位的重慶地方性公共關係專業組織,經過一九九七、九八兩年的籌建工作,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成立。

基本信息

協會概況

重慶市國際國內公共關係協會(CQPRA)是經市民政局註冊批准、市社科聯領導具有社團法人地位的重慶地方性公共關係專業組織,經過一九九七、九八兩年的籌建工作,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成立。
重慶市國際國內公共關係協會是在重慶市黨政領導關懷下直屬重慶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領導,在中國公共關係協會及中國國際公共關係協會指導下,以“讓世界了解重慶,讓重慶走向世界”、以“弘揚公共關係,構建和諧社會,發展公共關係,營造世界和平”為辦會宗旨,遵守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在改革開放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中,充分運用公共關係原理與策略、策劃社會組織、工商企業品牌的公眾形象,溝通政府與社會法人,傳播媒體、社區公眾的聯繫,為各類經濟組織提供現代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案以及企業危機管理,培訓公共關係人才為政府和企業服務,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營造誠信關愛、溫馨的社會環境服務,為全民奔小康、西部大開發,樹立重慶新形象和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服務;為改善投資環境、富民興渝和振興重慶作貢獻;為推動公共關係事業持續穩步健康發展作貢獻。
本協會是重慶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直屬唯一的一家公共關係專業社團組織。協會目前有會員200多人,由一部分政府、企業、大專院校和各社科機構的公務員、專家、教授、學者、以及各界公共關係專業人士組成。我會規章制度健全、組織紀律嚴明、成員道德高尚、知識面寬、是社會形象好、影響力大的綜合性社團組織之一。
重慶市國際國內公共關係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聯絡國內國外各級公共關係組織,進行學術研究和經驗交流,推動公共關係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為政府機構和企事業單位提供形象設計和公關策劃服務,讓公共關係進入領導決策、經營管理、社會公共管理與危機管理服務;
(三)提供拓展經濟、市場建設信息交流等中介服務;
(四)進行公共關係知識的普及宣傳工作,培訓公共關係專業人才,提升公共關係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水準和工作能力素養;
(五)協助政府和企業開展招生引資及諮詢服務工作。
協會常設機構:秘書處辦公室、中共黨支部委員會、專家學術委員會、教育工作委員會、企業工作委員會、高校組織委員會、區縣組織委員會、公關機構委員會、公關策劃委員會、國際交流委員會、文化藝術委員會、科技諮詢委員會、投融資促進中心、春暉教育培訓中心、《重慶公關》編輯部等。

協會章程

重慶市國際國內公共關係協會章程
重慶市國際國內公共關係協會(CQPRA)是經重慶市民政局註冊批准、直屬重慶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領導,具有法人資格地位的地方非營利性公共關係專業組織。協會是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六日,在重慶市委、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主要黨政領導同志親切關懷下,在中國公共關係協會及中國國際國內公共關係協會指導下,經過一九九七、九八兩年的籌建工作成立的。
一、協會宗旨: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為指針,遵循國務院社團條例和重慶市社團和管理辦法,充分運用社會主義的公共關係理論和實務,幫助參與政府企事業單位策劃、決策和塑造組織形象,溝通組織與政府及相關公眾的關係;為組織策劃危機預案及危機管理處置對策;加強從業人員之間的交流、協調與合作;維護本行業專業人士的基本權力和利益; 推動公共關係學術理論的發展,編輯出版會刊和專業資料,傳播公共關係學知識; 規範本行業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維護本行業的形象和聲譽;培養和訓練公共關係從業人員,不斷提高業內人士的專業水準; 為會員及各界人士提供公共關係專業方面的諮詢服務;建立和發展本行業與社會各界與國外同行之間的聯繫與合作,進而達到努力踐行科學發展觀,合力構建和諧社會的目的。重慶市國際國內公共關係協會迄今已形成了不同層次和範圍的網路,並正向國際化的趨勢發展;為提升重慶對外形象;提高公眾的整體素質;服務重慶經濟社會發展及兩個文明建設;讓世界認知重慶、讓重慶融入世界;為探索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公共關係事業而奮發努力。
二、協會成員構成:本協會是目前重慶市唯一的一家公共關係專業社團組織。協會目前有在籍會員200多人,由政府部門領導、離退休幹部、大型國有企業、高等院校等機構的專家、教授、學者、經理以及各界公共關係專業人士組成。
三、協會主要機構:秘書處辦公室、中共黨支部委員會、專家學術委員會、教育工作委員會、企業工作委員會、高校組織委員會、區縣組織委員會、公關機構委員會、公關策劃委員會、國際交流委員會、文化藝術委員會、科技諮詢委員會、投融資促進中心、春暉教育培訓中心、《重慶公關》編輯部。
四、協會業務範圍:
(一)開展公共關係理論和實務研究,組織學術研討和學術交流,宣傳普及公共關係知識,編輯出版《重慶公關》雜誌
(二)協會春暉公共關係教育培訓中心積極開展以公共關係為主的職業教育培訓;為社會造就公共關係等專業人才。
(三)開展公共關係諮詢、策劃、服務,為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塑造形象及協助管理;
(四)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策劃、組織公共關係活動,開展公共關係實務。
(五)提供公共關係信息服務,組建公共關係信息網路,監測社會環境、收集信息,發揮中介服務作用;指導和協助區縣和包括大專院校在內企事業單位建立公共關係組織與機構,開展公共關係實務。
(六)圍繞辦公室工作及整個會員單位,交流有關信息、總結管理經驗;探索辦公室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套用新科學、推廣新經驗;為辦公室的工作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提供服務,為會員個人的工作生活及成長發展創造條件。
(七)以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為基礎。在不斷提高活動水平的前提下,逐步擴大業務範圍,並通過舉辦非經營性活動實現創收。
(八)本協會立足為重慶市社會經濟建設服務,為政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公關服務。
(九)加強與國際和國內公共關係組織聯繫溝通,組織交流、開展合作。
五、協會會員:
本協會吸收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分別統稱為“重慶市國際國內公共關係協會團體會員”和“重慶市國際國內公共關係協會個人會員”
(一)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協會章程;遵守協會制度,
2、並具備會員資格,履行會員義務,
3、熱愛公共關係事業,自願加入協會;
4、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二)會員資格:
1、團體(單位)會員資格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各類社會組織;
2)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社會形象;
3)團體主要領導重視公共關係工作。
2、個人會員資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人員;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從事兩年以上公共關係學習與實踐的高中、中專學歷,以及從事相應理論研究和教學的人員;
3)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熱愛公關事業並有一定社會活動能力的人員;
4)有一名理事或二名會員介紹。
(三)會員入會程式為:
1、單位團體或個人提出申請,或受協會邀請,填寫會員登記表;
2、經審核,會長辦公會議批准;
3、秘書處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
(四)會員享有下列權益:
1、會員級別:
1)參加協會召開的會員大會
2)免費為會員團體負責人做兩盒協會CI名片 ;
3)為會員團體辦團體會員證一本,負責人個人會員證一本;
4)免費為團體會員按“會員單位”級別牌;
5)在協會網站公布會員名稱,在雜誌上公布會員名稱。
2、理事級別:
1)參加協會召開的理事大會,參與理事級別的決策;
2)免費為理事單位負責人做三盒協會CI名片;
3)為理事單位團體會員證一本,負責人個人會員證一本;
4)免費為理事單位團體會員發放“理事單位”級標牌;
5)在協會網站公布理事級別名稱:在雜誌上公布會員名稱及負責人照片一張(彩照、公關人物風彩),每期雜誌可免費刊登理事單位動態一則,每期免費發表學術論文一篇,可以在協會網站連結;
6)在協會組織的大會上演講一次。
3、常務理事級別:
1)參加協會召開的常務理事大會,參與理事級別的決策;
2)免費為常務理事單位負責人做四盒協會CI名片;
3)為常務理事單位團體會員證一本,負責人個人會員證一本;
4)免費為常務理事單位團體會員“常務理事”級別牌;
5)在協會網站公布常務理事級別名稱:在雜誌上公布會員名稱及負責人照片一張(彩照、公關人物風彩),每期雜誌可免費刊登常務理事單位動態一則,每期免費發表學術論文一篇,可以在協會網站連結。
6)常務理事單位可在雜誌封底做常務理事單位軟廣告及專題報導。
4、副會長單位級別:
1)參加協會召開的常務理事大會,參與理事級別的決策;
2)免費為副會長單位負責人做四盒協會統一名片;
3)為副會長單位團體會員證一本,負責人個人會員證一本;
4)免費為副會長單位團體會員“副會長”級別牌;
5)在協會網站公布副會長級別名稱:在雜誌上公布會員名稱及負責人照片一張(彩照、公關人物風彩),每期雜誌可免費刊登副會長單位動態一則,每期免費發表學術論文一篇,可以在協會網站連結;
6)在雜誌封做人物風彩一次;
7)可冠名,代表協會參隊對外活動。
(五)協會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提供以下服務:
1)國際溝通與聯絡 
2)政府關係協調與溝通 
3)媒介關係協調與溝通 
4)政策諮詢與事務管理 
5)會議與培訓
6)教育與研究
7)信息諮詢服務
(六)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自覺遵守協會《章程》、其它管理制度;
2、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3、按規定繳納會費,團體會員單位,有義務根據需要和自身能力為重慶公關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提供適當經濟或物質支助
4、關心支持協會工作,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5、主動向協會提出意見和建議,執行協會決議,完成協會交辦工作,維護協會合法權益。
6、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主動向協會反映公眾對協會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及時提供與協會相關的信息資料。自覺為其他會員提供方便、交流信息及有關資料;
7、按有關規定積極介紹新會員;
8、自覺維護協會良好的社會形象和名譽,未經協會批准,不得以協會名義組織活動,包括以盈利為目的的活動,經批准的應按規定向協會交納管理費。
(七)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秘書處,並交回協會發給的各種證件。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八)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規定的行為或違反國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者,由會長辦公會議作出除名決定,並向常務會議和理事會備案。
六、協會經費來源及使用:
(一)協會經費來源:
1、會費;
2、捐贈;
3、政府項目活動撥款;
4、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收入;
5、銀行利息;
6、其它合法收入。
(二)協會經費使用原則:協會所有經費使用收入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工作業務範圍和公關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七、團體及個人入會辦法及會費收費標準:
1、個人申請入會的一般只能作會員,個人會員年費200元;屬協會特邀(聘請)的副廳級(含)以上在職及副省級(含)在職、離休的個人可視情擔任理事及以上職務,市級以上級著名專家、教授、學者入會作會員、理事可兼專委會委員職務。
2、事業單位團體會員年費500元;
3、企業單位團體會員年費1000元;
4、團體會員理事單位年費2000元;
5、團體會員常務理事單位年費5000元;
6、團體會員副會長單位年費20000元;
7、個人及團體會員每年須按時交納會費(每年3月1號至31號),逾期不交的,作自動退會處理;
8、執行會長、常務秘書長、專職副秘書長和秘書處常設機構人員須全日坐班或輪值值班。
八、章程修改程式:
(一)協會章程的修改,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批准。
(二)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個工作日內,送往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生效。
九、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一)協會因完成宗旨、解散或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二)協會終止前,必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和註冊登記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三)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註銷登記手續後,即宣告終止。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十、附則:
(一)本章程經1999年3月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二)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理事會。
(三)本章程自社團登記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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