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

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管理辦公室設2個內設機構。 二、設立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為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的事業單位。 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重慶市南川區政府採購中心)設5個內設機構:1、工程與國有土地交易部(副科級):主要負責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產資源採礦權轉讓等工作。

簡介

內設機構

一、設立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管理辦公室
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管理辦公室為重慶市南川區監察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處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
(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對招投標及政府採購交易活動當事人行為進行監督;履行區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責。
(二)內設機構。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管理辦公室設2個內設機構。
1、綜合科(正科級):負責內外聯絡和協調工作,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及會議精神的督查落實;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及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對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2、法規督查科(正科級):負責研究制定公共資源交易的各類規則及交易現場管理辦法;負責招標問價和土地出讓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監督業主對評標專家的抽取工作;負責對各類交易活動的日常監督工作;負責各項招投標管理辦法、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監督各項招投標交易業務的工作程式;受理服務對象對現場交易活動的質疑和投訴,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對交易活動和管理活動的投訴受理和調查處理。
(三)人員編制。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管理辦公室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2名。
二、設立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
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為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副處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
(一)劃入的職責
1、劃入區機關事務局承擔的政府採購職責。
2、劃入區城鄉建委承擔的國有投資建設工程招投標職責;保留設定區城鄉建委所屬的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區建設工程服務中心),其主要職責調整為主要負責非國有及集體投資建設工程招投標職責,其經費來源、編制和規格保持不變。
3、劃入區國土房管局承擔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交易和礦產資源採礦權出讓交易職責;區國土房管局所屬的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職責劃轉後更名為區土地儲備中心,主要負責實施土地儲備管理中的日常事務,其經費來源和規格保持不變。
4、劃入區交通局承擔的交通工程建設招投標、通道森林工程招投標和道路安全護欄招投標職責。
5、劃入區水務局承擔的人畜飲水招投標、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招投標、鄉鎮河堤建設整治招投標、水土保持工程招投標和鄉鎮水廠建設招投標職責。
根據《政府採購法》的規定,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加掛重慶市南川區政府採購中心牌子。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相應招投標採購交易活動進行行業管理和監督。
(二)主要職責。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負責辦理進場交易登記、招標申請、投標報名等相關事務;辦理統一發布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包括招標公告、採購公告、出讓(掛牌、拍賣)公告、中標或交易結果公示、交易活動不良行為記錄等;管理、使用和維護全區統一的綜合性評標專家庫;建立招投標集中統一平台各方主體信用和市場不良行為記錄體系,並做好交易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立卷和管理;建設、管理和維護中心的場所、設施和日常交易秩序;對進駐中心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服務。
(三)內設機構。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重慶市南川區政府採購中心)設5個內設機構:
1、工程與國有土地交易部(副科級):主要負責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產資源採礦權轉讓等工作。
2、政府採購與產權交易部(副科級):主要負責政府採購和國有產權轉讓交易等工作。
3、鑑證部(副科級):負責交易活動的鑑證工作,並出具有效鑑證文書;負責收集整理相關鑑證文書副本並歸檔、保存。
4、信息部(副科級):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網站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負責發布各類招投標交易項目招標公告(信息)、中標和成交公告;負責供應商、建築商、開發商資料庫及商品展示庫的建立更新工作。
5、財務部(副科級):建立並執行中心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對與財務有關計畫、契約涉及經濟數據、時間期限、手續等資料審核;負責中心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報表工作;負責內部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核定事業編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5名。
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管理辦公室和重慶市南川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總的編制和人員來源分別為:區政府採購中心10名事業編制整體劃轉(在編人員一併劃轉);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劃轉9名事業編制(劃轉8名在編人員);區交通局、區水務局、區農委、區市政園林局、區林業局分別從所屬事業單位各劃轉1名事業編制。

交易中心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招投標交易有形市場運作機制,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最佳化我區的發展環境,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我區根據“政府引導市場、市場公開交易、交易規範運作、運作統一監管”的基本思路,在2009年年底著手開展公共資源交易統一平台的籌建工作,經過近半年的方案醞釀和初步籌建,於2010年5月15日成立了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管理辦公室、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統稱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並於同年5月28日正式掛牌運行。 南川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建成並投入運行,是我區深化招投標交易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統一平台建設工作的有力舉措。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管理辦公室、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將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原則,緊緊圍繞“統一進場、管辦分離、規則主導、依法監督”的招投標體交易管理制改革理念,逐步把工程建設、土地交易、政府採購、產權交易等四大類交易活動集中納入公共資源交易統一平台,實行統一監管和操作,積極探索公共資源實行市場化配置的途徑和方法,努力促使我區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向規範化和陽光化的軌道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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