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結構性失衡

重大結構性失衡

重大結構性失衡是推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來首次提出的概念,“結構性”是其核心,需要著手解決的是重大結構性失衡問題,而非一般的結構性失衡問題。 2016年12月16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認為,中國經濟運行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雖然有周期性、總量性因素,但根源是重大結構性失衡,導致經濟循環不暢,必須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上想辦法,努力實現供求關係新的動態均衡。

首次提出

重大結構性失衡 重大結構性失衡

“重大結構性失衡”的概念,出自2016年12月16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是推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來首次提出,也可以說是經過一年多實踐以後摸索出來的重要經驗。

基本含義

“重大結構性失衡”,至少應包含幾個層面的內涵:首先,“結構性”是核心。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我們提的供給側改革,完整地說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簡稱“供給側改革”也可以,但不能忘了“結構性”3個字。也就是說,“結構性”才是供給側改革的核心,也是其落腳點,離開“結構性”,供給側改革就沒有價值、失去意義。

其次,需要著手解決的是重大結構性失衡問題,而非一般的結構性失衡問題。像“三去一降一補”涉及的問題,就是重大結構性失衡問題。

經濟分析

重大結構性失衡是中國經濟突出矛盾的根源,也是“問題導向”的治理思維下對問題的精確診斷。畢竟,重大結構性失衡的焦點,就在於產能過剩。中國經濟運行中出現的許多矛盾,都是產能過剩引起的,或與產能過剩密不可分。

解決途徑

解決重大結構性失衡的根本途徑,就是以改革促轉型。用改革手段去解決重大結構性失衡,不是就具體問題談具體問題,也不能只針對“五大任務”去改,而應立足於對供給端妨礙供給結構適應需求變化的舊體制的改革。

尤其是“有形之手”越位和缺位比較嚴重、起反作用比較大的領域,應作為改革的重點。這就要求通過產權確權和保護、負面清單等舉措,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的關係,讓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讓過剩產能在改革中逐步轉化成有效產能,更不斷提高供給的質量和效率。

值得強調的是,過去在結構調整方面,始終存在著過度依賴行政手段、依靠行政干預的現象,價格調控如此,投資調控亦是,不是收縮銀根就是調控手段“一刀切”。所以,調控的結果也始終避不開大起大落、忽冷忽熱。但地方政府行政力量推動,本就是造成新一輪產能過剩的重要原因。

在此情形下,這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雖也迴避不了用行政手段,如減少財政補貼、對處於殭屍狀態的企業停貸等,但從總體上講,仍要靠改革,以解決體制和機制問題為切入點。因為市場是調適供給對需求的適應性、需求對供給的依賴性的最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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