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戰國時秦國居民區一里之長。《韓非子·外儲說右下》秦昭王病,“民以牛禱,病癒”,“王因使人問之何里為之,訾其里正與伍老屯二甲。”舊註:“訾,罰之也。”《秦律》都稱為“典”。《秦律雜抄》:“典、老弗告,訾各一甲。”行政設定
後世封建統治者為了鞏固專政,在縣級以下,設立了有鄉和里,其中一“里”單位的長官為里正。鄉、里雖然沒有正式的政權機關,但是在宋代,統治者依靠鄉間地主,統治和控制廣大農民。據《文獻通考·職役考》記載,北宋政權建立以後,就差派鄉村的地主當里正、戶長和耆長。里正、戶長負責“課督賦稅”。耆長則專司“逐捕盜賊”。總之,這些鄉村最基層的小吏,其職責有二:一是榨取錢物,二是彈壓農民。當然也負有一方平安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