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的劃分管理是我國特有的模式。
企業單位是以盈利為目的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它的特點是自收自支,通過成本核算,進行盈虧配比,通過自身的盈利解決自身的人員供養,社會服務,創造財富價值。企業單位的登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企業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契約。發生勞動爭議後,企業單位進行勞動仲裁。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拔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契約。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