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托利益鏈

醫托利益鏈

醫托利益鏈,是醫托詐欺的利益分配方式,其中,包括托頭、普通醫托、醫托租借的小孩、醫生、診所幾個部分。其流程是:一名醫托或多名醫托配合忽悠外地病患去小診所看病,當病患在診所買藥後便分得藥費提成,每名醫托分得20到200元不等;有人向醫托租出自己的小孩謀利,每租借一次收取醫托50元費用;醫托組織者即“托頭”自稱抽取每一名病患藥費七成左右,一部分占為己有,剩餘分發給手下的十幾名醫托。“托頭”月收入1萬元左右。剩餘30%左右的藥費歸診所負責人所有。診所會計每天向聘來的醫生結算工資,每名醫生根據所就診病患支出的藥費分成,一天多則300餘元,少則100餘元,月工資在3000至10000元左右。

名詞由來

醫托利益鏈醫托利益鏈
當外地病患慕名到北京各大醫院看病時,往往會碰到一些搭訕的陌生人,一不小心可能就會被“醫托”忽悠,被帶往一些不知名的診所就醫,並付出高額的掛號和醫藥費。2015年10月8日上午,北京朝陽法院溫榆河法庭審理了一起“醫托”詐欺案件,“醫托”們共騙取60餘名被害人錢款29萬餘元。“醫托”、“托頭”、診所和聘用醫生構成了一條完整的利益鏈條,利用精心設計的陷阱共同分享病患錢財這塊“蛋糕”。此外,當“醫托”用欺騙手段騙取外地病患錢財時,還有一些人“另闢蹊徑”,以向“醫托”租借孩子的方式,從“醫托”手裡掙錢。

鏈條組成

醫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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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托”們往往“埋伏”在各大醫院附近的道路和捷運口周邊,一些受害人還沒有邁入正規醫院,便陷入多名“醫托”的重重“陷阱”之中。

托頭

據被告“托頭”趙某供述,詐欺得來的錢財中,74%的數額進入了“醫托”團伙的口袋。趙某此前是一名“醫托”,後來成為“托頭”,即負責招攬一些老鄉到北京,組織他們欺騙病患。成為“托頭”後,趙某的“根據地”從正規醫院門口轉換為杏林仁海診所,其在診所內充當導醫或醫生助理的職務,“醫托”帶來病人後,趙某便帶病人找相應的醫生去看病。

趙某稱,他從病人藥費中抽成74%,其中4%據為己有,剩下了的70%分配給屬下的“醫托”,他一個月獲利大約1萬元左右,手下十幾名“醫托”每人一個月可掙三四千元。這些“醫托”沒有基本工資,只掙藥費的提成,如果病患來診所只掛號不買藥,“醫托”就拿不到提成。病人交錢拿藥後,趙某會從診所會計手中拿到藥費底單,並獲得回扣,晚上再給手下結賬。

普通醫托

一名“醫托”黃某說,他每天早上7點左右就到兒童醫院等醫院門口“蹲點”,專門挑外地病患,和病患搭訕取得信任後,便推薦病患前往診所就醫,病人拿著指路的紙條走後,黃某再給“托頭”趙某打電話告知。每一名“醫托”都相應配備一名固定的醫生,他只推薦病患到一名醫生處就診。每“忽悠”一名病人,黃某便分得20到100元不等。另有“醫托”在庭審時表示,往診所送一個病人會得到200元提成。

診所部分

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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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托”一方從病患藥費中抽取七成左右後,剩下的數額歸屬診所,而診所還要向聘用的醫生結算。

在工資結算方面,起初按月結算,後改為按天結算,每月收入3000到10000元不等。醫院安排給醫生的助理會將她開出的藥方拿到藥房劃價,每天下班前親自給醫生結算100元到300元不等的工資。如果患者沒有選擇退藥就結算300元,如果患者退藥多的話,每天工資會相應減少。

診所負責人

剩餘藥費歸診所負責人所有。

租小孩

在“醫托”團伙、診所、醫生這條主要利益鏈外,還出現了以租借小孩的方式掙取“醫托”錢財的人。

犯罪嫌疑人邱某將自己的親生女兒租借給“醫托”,以此謀生。邱某供述,在兒童醫院門口,不少“醫托”需要偽裝成帶孩子看病的患者,這樣才方便與其他患者搭訕套近乎。邱某每天早上7點左右便帶著自己8歲的女兒來到兒童醫院門口,把女兒租借給有需求的“醫托”,每次收取50元費用,且要求“醫托”先行支付。“醫托”交錢後將孩子抱走,邱某則在附近旁觀他們“忽悠”外地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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