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
“醫保戒菸”是媒體對“戒菸藥入醫保”新舉措的概括性描述。
2012年3月31日,衛生部部長陳竺在出席“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策略研討會”時做了題為《中國控煙:積跬步,迎飛躍》的主題演講,提出“將通過深化醫改為控煙助力,逐步把戒菸諮詢和藥物納入基本醫保,基本藥物目錄也將添加相關藥品”。
正方
吸菸有害健康,即使菸民在吸菸時沒有患任何疾病,但是長期吸菸都會引發多種疾病,像以肺癌為代表的疾
病更是直接奪命,我國每年死於吸菸相關疾病者近100萬。而保障菸民的生命健康,最佳途徑莫過於幫助菸民戒菸,而不是在菸民因吸菸引發疾病之後進行醫治。換言之,“醫保戒菸”表面上看是戒菸,實質上是治病。再者,因吸菸引發的一般是比較嚴重的疾病,而且這些疾病都已經納入了醫保體系,我國每年在治療與菸草有關的疾病上耗費巨大,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醫保資金。即使戒菸藥不納入醫保,醫保最終還是要為菸民吸菸買單,而且買單的費用遠遠多於“醫保戒菸”的支出,只不過方式和名稱不同,一個是為戒菸買單,一個是為治病買單。可以說,“醫保戒菸”實際上是醫保的提前介入,由此可以減少醫保基金在吸菸引發疾病上的支出費用,是醫保花小錢戒菸,節省醫保治病的大錢。
事實上“醫保戒菸”已經成為國際慣例和時代潮流,世界上一些國家早已經將戒菸藥納入了醫保體系,我國實施“醫保戒菸”計畫,不過是與國際接軌罷了,並非花全民之錢,醫少數菸民。更何況“醫保戒菸”直接涉及到近4億菸民,以及更多的被動吸菸的非菸民,是惠及絕大多數人的事。可以說,不管我們是否吸菸,但是都將從“醫保戒菸”中受惠,至少能夠減少被動吸菸。因此,將戒菸諮詢和藥物納入基本醫保,可以一試。
噓聲
將戒菸諮詢和戒菸藥物納入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做法的出發點是鼓勵廣大“菸民”及早戒菸,避免更多人受到“煙毒”的毒害,這個出發點本毋容置疑。但如果考慮我們當下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的發展現狀,這樣大規模地推廣“醫保戒菸”也的確需要進一步推敲。
吸菸的嚴重危害眾所周知,政府出台相應政策鼓勵戒菸、控煙也勢在必行。但如果將大筆的戒菸費用全部列支在我們這本不是非常完善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中,也確實會大幅度增加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的負擔,也會對基礎醫療保障體系的不斷發展完善起到阻礙作用。
吸菸是人的一種嗜好,與喝酒、吃零食等,本質是一致的。這個嗜好,中國人有,外國人也有。不錯,吸菸有害健康,但不等於吸菸就是病。從理論上講,把戒菸藥納入醫保是說不通的,沒病治啥病?也許有人會說,吸菸不是病,但吸菸後容易引發各類疾病,諸如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乃至惡性腫瘤等。如果照此“延伸”,解酒藥和減肥藥等等也都可以納入醫保,酒精傷肝,而人一胖百病纏身,假如戒菸藥可以納入醫保,而把解酒藥和減肥藥排除在外,則顯失公平。醫保資金有限,好鋼要花在刀刃上。在公共場所控煙成效不明顯的情況下,我們不能讓大眾一方面飽受二手菸之害的同時,還要為小眾菸民戒菸買單,這是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