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食

配食,即附祭,配享。在祠廟中祔祭,祔祀。 配食並非合葬,這是兩種行為。 配食是讓亡靈在同一祠廟裡共享子孫的祭品,讓後死者附於先靈合祭,相當於建立死後同居關係。 漢魏風俗,女性並不一定要配食丈夫。

詞語起源

配食本身並不能證明身份。且漢魏風俗,女性長輩並不一定配食其丈夫。

無後陵與帝陵合葬的先例比如漢成帝,兩任皇后皆被廢不得陪葬延陵,其母王太后王政君並未指定班婕妤等嬪妃與成帝配食。

漢高祖劉邦追封其生母為昭靈夫人、後母為太上皇后,兩位都未配食劉邦父親——太上皇。

史籍記載

史籍中的配食比如:

《漢書·外戚傳上·孝武李夫人傳》【武帝崩,大將軍霍光緣上雅意,以李夫人配食,追上尊號曰孝武皇后。】

但在班固本人所著《漢書》的李夫人本人傳記中,依舊名為《孝武李夫人傳》而非李皇后傳,在《漢書 武五子傳》中也依舊記載【李夫人生昌邑哀王髆】而非李皇后,可見配食並不證明身份。班固所謂“孝武皇后”是霍光所追尊的尊號,而非武帝本人賜予的封號,尊號可以更改,卻不能改變子孫嫡庶。故在最具說服力的李氏本人傳記中,“皇后”一稱並未作得數。

《南史·臧燾傳》:“ 晉孝武帝追崇庶祖母宣太后,議者或謂宜配食中宗 。”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