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景讓母鄭氏,性嚴明,早寡,家貧,居於東都。諸子皆幼,母自教之。宅後古牆因雨潰陷,得錢盈船,奴婢喜,走告母。母往,焚香祝之曰:“吾聞無勞而獲,身之災也。天必以先君餘慶,矜其貧而賜之,則願諸孤他日學問有成,乃其志也。此不敢取!”遽命掩而築之。
景讓在浙西,有左都押牙忤景讓意,景讓杖之而斃。軍中憤怒,將為變。母聞之,景讓方視事,母出坐聽事,立景讓於庭而責之曰:“天子附汝以方在國家刑法,豈得以為汝喜怒之資,妄殺無罪之人乎!萬一致一方不寧,豈惟上負朝廷,使垂年之母銜羞入地,何意見汝先人乎?”命左右褫其衣坐之。將撻其背,將佐皆為之請,拜且泣,久而乃釋之。軍中由是遂安。
李景讓的母親鄭氏,個性嚴明.早年守寡,家道清貧,居住在東都(今河南商丘縣以東).子女們都還很年幼,鄭氏自己教導這些孩子.
他們居住的房子後面的古牆因為下雨而倒塌,牆裡落出的錢不計其數,奴婢很高興,趕快跑去告訴鄭氏.鄭氏來到古牆邊上,上香禱告道:"我聽說不勞而獲,是人生的災難.這些錢肯定是我去世的丈夫留下的,是老天爺可憐我們過的貧苦,賞賜給我們的.希望這幾個孩子以後學有所成,這也是他們的志向.所以,這些東西我們不敢要."然後立刻叫人將錢埋掉,重新把牆築好.
李景讓在浙西任職的時候,有一個左都押牙違背他的意思,李景讓執行軍棍,這個人被杖責而死.軍中一片憤怒,將士們都想造反了.鄭氏聽說這件事情後,李景讓才重視這件事情起來.鄭氏坐在堂上親自過問這件事情,讓李景讓站在大廳里責斥道:"天子給予你權力,是讓你執行國家刑法,維護一方安寧,你怎么可以把這樣的權力當作你公報私仇的工具,濫殺無辜呢?萬一因為這樣而導致你的管轄範圍內不得安寧,豈不是有負朝廷重望,你讓我這個垂暮之年的老母帶著這樣的恥辱,我下地之後有什麼臉面去見你死去的父親?"說著讓左右侍衛脫下李景讓的衣服,用棍子抽打他的脊背.輔佐李景讓的將士們都來為他請命,他們跪著哭了很久,鄭氏才饒了李景讓.因為這件事情,軍中的憤怒於是才平息了下來.
初:從前,當初
景讓:原名李景讓,字後己,唐朝人,官至御史大夫。
東漢:漢、唐時期以洛陽為東都
走:跑
祝:祈禱
餘慶:積留的恩德
矜(jīn):憐憫
孤:年幼喪父為孤
遽(jù):立刻
左都押牙:官職名
忤(wǔ):觸犯
憤怒:非常氣憤
變:叛亂
視事:處理事務
聽事:官員的辦公場所
方面:地方,地區
垂年:晚年
褫(chǐ):脫去
請:請求
由是: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