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松泰[香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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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松泰,香港立法會議員,“港獨”分子。 香港立法會議員、“熱血公民”成員鄭松泰被控“侮辱國旗罪”及“侮辱區旗罪”,案件完成結案陳詞,法庭將案件押後至9月29日裁決,鄭松泰獲准保釋。 2017年9月29日,香港法院裁定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侮辱國旗、區旗罪成立,罰款5000元港幣。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2016年9月5日,在香港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鄭松泰以54496票(新界西選區)當選香港新一屆立法會議員。

人物事件

鄭松泰 鄭松泰

2016年10月19日,在立法會點算人數期間,議員鄭松泰將民建聯議員桌面上的五星紅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倒轉,隨即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行為不檢而趕離場,成為這屆會議上第一個被趕離場的議員。被建制派議員謝偉俊質疑違反《基本法》104條,在立法會上向他提出動議譴責。

2016年9月19日,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勛發新聞稿稱,針對鄭松泰的行為,現已致函警務處要求調查及依法作出檢控。

2017年4月10日,鄭松泰在社交網站facebook發文,稱剛接獲助理通知,中區警署公眾活動調查組警員來電,促他到警署取信,並稱會就2016年“倒轉建制派示威物品”,正式落案起訴“侮辱國旗罪”及“侮辱區旗罪”。鄭松泰在facebook表明不會親身到警署,據悉警方會積極嘗試與鄭松泰溝通,一旦他拒絕自行現身警署,不排除稍後會派人上門將之拘捕。

2017年9月29日,香港東區法院對此作出裁決,認定鄭松泰兩項罪名成立,罰款5000元港幣。裁判法官當庭指出,鄭松泰倒插國旗的行為,在正常合理人士眼中,已破壞了國旗、區旗的尊嚴,構成“玷污”的控罪元素;其行為又發生在立法,並兩度倒插國旗區旗,象徵意義有所不同。根據香港《國旗及國徽條例》、《區旗及區徽條例》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畫、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區旗,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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