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二七區委二七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二七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二七發〔2010〕4號),設立鄭州市二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經濟委員會承擔的職責劃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二)將原區中小企業局承擔的職責劃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將區發展改革和統計局承擔的工業行業管理及信息化相關職責劃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業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問題;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建議,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促進工業經濟發展。(二)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和工業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全區重點工業企業的培育發展以及裝備製造業的發展規劃和指導工作;扶持全區工業企業做大做強;指導全區工業企業技術進步工作,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工作,組織實施名牌戰略,培育名牌產品。
(四)推進全區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五)積極做好企業股份制改造工作,加強企業上市培育,推動企業上市工作。
(六)指導全區工業企業資源節約和能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點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負責全區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貫徹省、市有關發展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中的問題。
(八)積極為中小企業爭取發展專項資金並指導資金使用方向;組織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積極為企業融資搭建平台;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各類中介組織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九)統籌推進全區工業信息化工作,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和交流;指導企業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十)做好全區產業聚集區建設工作;落實園區政策,加大協調力度,監測、分析園區發展動態,促進產業聚集區科學發展。
(十一)指導區屬集體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負責區屬集體企業的領導班子建設、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設5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業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管理、機要保密、財務、人事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擔宣傳報導、督查督辦、後勤保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局黨委組織發展、黨員日常管理等黨務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婦聯、計生等工作。
(二)工業信息化科
監測分析全區規模工業經濟日常運行,分析全區工業運行態勢和全市工業形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收集整理工業項目的基本情況,協調和解決工業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推動工業項目的落地、實施、投產和達產;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煤、電、油、運等工作;做好全區重點工業企業的培育發展以及裝備製造業的發展規劃和指導工作;做好全區工業企業扶優扶強工作;承擔輕工、紡織、食品、家電、醫藥等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工業企業資源節約和能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點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組織研究工業、信息化有關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和交流;指導企業電子商務發展工作;抓好全區園區建設的規劃,指導園區發展和拉長產業鏈條;做好工業發展及園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相關工作。
(三)中小企業服務科
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負責對全區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組織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推動銀企、銀保合作,組織多種形式的企業融資;組織轄區企業參加各類經貿洽談和貿易博覽會;積極為中小企業爭取發展專項資金並指導資金使用方向;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各類中介組織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做好企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和省、市科技重大專項,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承擔區政府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上市運作科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企業上市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做好全區企業上市總體規劃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積極做好企業上市政策的宣傳、知識培訓;負責全區企業上市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做好企業股份制公司的組建,制定有關上市後備企業扶持政策,積極培育優質上市公司後備資源;做好與上級相關部門和中介機構的聯繫、溝通、協調等相關事宜,提高企業上市成功率;積極吸引國內外證券中介機構來我區開展業務,大力培養和引進證券高級人才;做好企業家的素質培訓工作,聯繫和指導區企業家協會和有關行業協會工作。
(五)法制信訪科
負責區屬集體企業的法制建設、企業改制和信訪穩定工作;貫徹落實信訪條例,排查不穩定因素,受理區屬企業職工民眾的來信來訪;承辦上級領導機關、信訪部門轉辦交辦的有關信訪案件;開展依法治企工作,做好企業法制宣傳教育,引導區屬集體企業依法改制,確保集體資產不流失,促進集體工業經濟的持續、協調、健康發展。積極開展平安建設,指導區屬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等工作。
人員編制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監察)、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其他事項
(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堅持政企分開原則,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二)原區經濟委員會下屬的企業服務中心隸屬於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管理。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