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樂

1944年12月生,海南陵水人,中學文化,中共黨員,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黎安鎮司法助理員。他從事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已有17個春秋。十幾年來,他乾一行愛一行,忠於職守,愛崗敬業.大膽開拓,銳意進取,為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人民民眾安居樂業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秩序與法制環境。

基本信息

1944年12月生,海南陵水人,中學文化,中共黨員,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黎安鎮司法助理員。他從事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已有17個春秋。十幾年來,他乾一行愛一行,忠於職守,愛崗敬業.大膽開拓,銳意進取,為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人民民眾安居樂業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秩序與法制環境。他對工作認真負責,勇挑重擔,不計得失,居安思危,一心撲在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中.急民眾之所急,想社會安定之所想,全心全意為人民民眾排憂解難。他大力宣傳法制,提高廣大民眾的法制觀念。從1991~1998年,該鎮轄區沒發生刑事案件,贏得黨委、政府和人民民眾的信賴。他先後被評為海南省和陵水縣"一五"、"二五"普法先進個人;同時該鎮被評為"一五、二五"全國普法先進單位;1994年1月榮立海南省司法系統個人三等功;該法律服務所榮立集體三等功;1996年9月中央法務部、人事部授予他全國司法行政系統英雄模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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