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2.07——1987.09,先後任湖北省利川市副食品公司會計、經理;
1987.09——1988.12,湖北省恩施財經學校利川分校任教,任辦公室主任;
1988.12——1990.01,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政府體改辦科長;
1990.01——1991.07,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1991.07——1992.10,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經濟體制改革辦主任;
1992.10——1997.02,中共湖北省利川市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7.02——1999.02,湖北省利川市審計局局長;
1999.02——2003.11,湖北省利川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地稅局黨組書記;
2003.11——2006.11,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6.11——2010.02,湖北省中共巴東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0.03——2011.10,湖北省利川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
2011.10——2011.11,湖北省利川市政協黨組書記;
2011.11——2014.12,湖北省利川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人物事件
違紀事件
經查,鄭凱任巴東縣委常委、副縣長,利川市委常委、副市長,利川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國家利益遭受較大損失;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並生育一子;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生產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144.0219萬元。其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鄭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與國家法律法規,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恩施州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恩施州委批准,決定給予鄭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移交司法
2014年12月,據湖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中共恩施州紀委將利川市政協原黨組書記、政協主席鄭凱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雙開
2016年6月16日,經恩施州委批准,利川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鄭凱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