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他1922年任孫中山廣州總統府參軍、參軍處上校副官。1924年8月,任大本營衛士隊長,廣州市公安局長。1925年任廣州國民政府副官長,國民黨廣州市及廣東省黨部執委、特別委員。1927年4月15日參與李濟深發動的四一五事變,在廣州“清黨”。後年任第八路軍第二師副師長兼第五旅旅長。1929年3月,任第五軍代軍長兼十六師師長,第五十八師中將師長。同年8月改任廣東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長。1930年夏復任第五十八師師長,授陸軍中將。1937年1月,任廣東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1939年2月因病辭職,1942年2月12日逝世。
殺害烈士
1928年3月,廣州起義失敗之後,鄧彥華部配合海豐梅菉一帶的地主武裝,向海豐蘇區開展內外圍迫的攻勢,革命武裝被迫撤出海豐,在這次突圍的激戰中,重要領導人區夏民在昏迷中被俘。當時第五軍的副師長兼團長陸滿連夜將她解往惠州第五軍司令部向軍長鄧彥華請功。
鄧彥華將區夏民囚禁在惠州西湖療養院內幾個月。千方百計威迫利誘,但她始終不屈。鄧彥華要求她供出黨內秘密和東江一帶的軍事力量、組織活動等等。作為釋放她到香港去的條件,但都遭受到區夏民的嚴詞斥拒。最後鄧彥華無法可施,只得下令嚴刑迫供。區夏民忍受著酷刑,隻字不供。1928年底,區夏民被第十六師師長鄧彥華下令秘密殺害。
被劫辭職
北伐開始後,第五軍留駐廣東,歸第八路軍總指揮部所節制調遣。在張黃事變那晚上,廣州公安局被圍困,局長朱暉日越牆而遁,在廣州秩序恢復後,局長一缺由第5軍副軍長兼16師師長鄧彥華兼充。
自從張黃事變後,第5軍全部調駐東江海陸豐(廣東縣地名)一帶,擔任護航及地方綏靖工作。當時軍長李福林已年老體病,經請長假去港養病,軍長職權則由鄧彥華代。此時鄧彥華也為秉承李濟深之命令,把兼公安局之職辭去,竟赴海陸豐防次料理軍務,首次巡防檢閱到其屬下之袁華明(花名袁蝦九,土匪出身改編)團,就被該團團長以軍餉不足為名扣押,要勒索港幣60萬元,始予釋放。此訊息傳到軍部,軍部參謀長劉光典去老隆見桂系師長黃旭初,擬借桂軍兩團兵力來夾擊繳袁華明團槍械,計畫營救鄧彥華。大抵這訊息亦為袁華明所聞,而袁氏也復約劉光典到團部面商解決,允先釋放鄧氏回軍部。惟鄧彥華經此一氣,又因身體原因,精神時感不適,遂報請辭去代軍長和本兼各職,竟返九龍窩打老道港寓休養,以至五軍長懸缺,由徐景唐接任軍長。